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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如何赔偿?

发布日期:2017-06-26    作者:110网律师
在保险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如何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的规定,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情形下,保险公司另行起诉请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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