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女方不同意亲子鉴定,一定可以认定孩子非亲生吗?

发布日期:2018-01-31    作者:吴继成律师
案情简介
2005年,张明亮宋小英开始交往并关系亲密。20099月,宋小英生育宋小小2010年1月至20133月间,张明亮陆续向宋小小账户内汇入32万元,期间,张明亮宋小英写下保证书,并要求宋小小改姓”。2013年,张明亮以其怀疑宋小小非亲生子、宋小英从一开始就不同意亲子鉴定为由,诉请返还不当得利32万元。
律师解析
①本案中,尽管张明亮宋小小未一同居住,但其以支付抚养费方式抚养宋小小,且在保证书中要求宋小小改姓”。从法理上而言,上述行为和意思表示已构成认领。在支付抚养费数年后,张明亮宋小小非亲生子,要求返还抚养费,隐含确认认领行为无效的要求。确认认领无效之诉,不属举证责任倒置之列,张明亮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认领存在无效情况,如意思表示瑕疵或双方实际上不存在亲子关系。
②根据本案查明事实,张明亮宋小英2003年起就已开始交往,两人关系亲密。2008年9月宋小小出生。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张明亮对于宋小小是否系其亲生儿子应有足够判断能力。本案审理中,张明亮曾称其在2008年宋小小出生时就已向宋小英提出亲子鉴定要求,但宋小英始终不予配合,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张明亮仍于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间,陆续向宋小小账户内汇入系争款项。张明亮应对自己所实施给付行为后果有充分认知。从张明亮给付系争款项至今,并未有足以令其对给付钱款原因产生质疑的事实发生。现张明亮仅凭宋小英不愿意做亲子鉴定为由要求宋小英宋小小返还其之前给付款项,依据不足,判决驳回张明亮诉请。
实务要点
确认非婚生子女认领无效之诉,不属举证责任倒置之列,认领人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认领存在无效情况,如意思表示瑕疵或双方实际上不存在亲子关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