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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低效价,长生生物涉嫌什么刑事犯罪?

发布日期:2018-08-03    作者:110网律师
今言法律|疫苗低效价,长生生物涉嫌什么刑事犯罪?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违规生产狂犬疫苗,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狂犬病的死亡率几乎为100%,此次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2018年第60号)
20180715日 发布
根据线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责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组已进驻该企业,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处置工作。
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绝不姑息,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715
那么,长生生物最有可能涉及哪些刑事犯罪呢?
1、生产、销售假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为假药。但是根据目前公开披露的信息,涉事疫苗是在生产记录中造假,导致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或不含有效成分,所以该涉事疫苗不属于“假药”,但是这并不代表长生生物不会构成此罪,毕竟调查还在进行,中间发生什么也尚不可定论,如果调查过程中发现长生生物在疫苗造假过程中添加其他成分,则很可能就构成本罪了。
2、生产、销售劣药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目前,涉事疫苗已被吉林省食药监局认定为劣药,所以长生生物构成此罪的可能很大。
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这个罪名算是一个兜底型罪名,因为前述的“生产、销售劣药罪”必须要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才可构成,所以如果长生生物的低效价疫苗在一不属于“假药”,二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不会构成相关犯罪,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做了兜底性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结合公开的资料信息,长生生物涉案的25万支百白破联合疫苗全部销往山东,销售金额高达85万多元,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另外对于该公司涉案的狂犬疫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所以,如果涉案批次的狂犬病疫苗货值达到15万元,也可认定长生生物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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