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新的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发布日期:2019-04-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证券法; 上市公司; 影响;
一、未来新的《证券法》概述
《证券法》修订草案历时两年才完成, 修订过程中经过了多次的修改, 一审稿在2015年4月20日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界人士预计在本年十月有望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后正式出台。我国2013 年11 月举行了第四届“上证法治论坛”,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论坛中表示, 《证券法》的修订应该从法理和逻辑两部分着手, 分别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根本利益为根本价值取向, 以激发经济市场活力为核心内容, 以统一监管市场经济行为为原则完成修订。《证券法》作为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法律, 当资本市场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变化时, 法律也必须随之修订, 从而达到及时适应和规范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迅速, 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需要新的《证券法》与之相适应, 这也是证券法修订的必要所在。
二、新《证券法》相对于现行《证券法》的变化
根据多渠道了解, 与以往相比此次《证券法》修订范围较大。修订草案共16 章338 条, 其中新增122 条、修改185 条、删除22 条。新的证券法改变了过去的理念, 从管制转向了监管, 也就是从约束转变为监督, 这种立法理念更加人性化, 也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所在, 是改变过去政治力量主导市场发展的这一错误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相信新《证券法》会给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带来重大意义, 也使得我国经济市场更加市场化和法制化。新《证券法》的变化较多, 主要的变化有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加强投资者保护, 建立、健全资本市场体系空间构架、简政放权促进证券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等。
三、未来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机遇和挑战
(一) 立法主线框架改变为上市公司迎来新机遇
过去的《证券法》基本上是建立在股票公开发行这一唯一主线的基础上, 其他款项都是以此展开。新修订的《证券法》则改变了这些, 增加了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具体制度和安排, 这就增加了立法的涵盖范围, 使得立法更加适应证券市场的实际需求, 使其更加完善, 更好的为公众提供服务。公开发行为主线的法律框架设置, 造成了非公开发行市场发展规模缓慢, 影响了实体经济直接融资的便利性, 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好的实现融资。
新的证券法可使资本市场全面发挥其资源配置功能, 更加有利于证券市场的未来的健康发展。对于上市公司而言, 无疑迎来了新的机遇。新法改变了以往证券发行方式单一的局面, 使得直接融资变得更加容易;新法放宽了证券市场范围, 更全面的规范了证券跨境发行和交易活动, 这更加有利于上市公司开拓市场层次;新法完善了对市场的约束, 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 可以更好的防范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不良经济行为的发生。融资是每家企业都要面对的问题, 对于上市公司, 股票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 新法改变了这一局面, 可以使上市公司更方便的进行融资和拓展市场。
(二) 立法更加合理规范, 上市公司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本次修订针对现行《证券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修订,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做出了深入的改动和增减, 新法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另外建立健全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对于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也做了相关规定, 同时法规鼓励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简政放权, 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也做出了更加细致和具体的规定。新法的出台会使证券市场更加灵活, 参与成分更加复杂, 方便上市公司规范合理运营的同时也为公司带来了许多挑战, 如面对创新企业加入该怎么面对, 诸如此类问题必将是上市公司未来面临的新的挑战。
(三) 股票发行注册制, 有利于小微型企业的上市
我国经济经的发展主要在最近的30 多年, 相对来讲发展迅速, 但还是不能满足我国经济的发展需求。由于我国近年来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 所以中小企业在我国的数量已经达到了四千万家, 可是这些小微型企业中上市的却不到万分之一。这就造成大量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少, 不能从资本市场直接获得融资, 同时, 从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也很难实现, 中小企业面对这种局面就势必造成他们企业成本高, 同时增加了银行的金融风险。
本次《证券法》的修订改变了一些成就的观念, 如何更好的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体现的更加明显, 证券发行方式上层次更深, 方式更加健全, 从实际上帮助解决企业融资的根本问题, 正正的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新《证券法》从立法架构来讲, 同时公开和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和豁免注册机制。这对那些想要上市去遭遇重重阻隔的小微型公司来讲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可以轻松实现上市。新法中注册制使得企业的上市和退市程序简化了很多, 这就迫使人们不得不重视企业业绩风险, 这样一来, 绩优和绩差的企业之间的价格差距将会明显增大, 另一方面, 由于上市公司数量会因此短时间大幅度增加, 这会使得操纵板块的难度增加。广东卓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曾越威认为, 注册制对券商而言整体利好, 但未来保荐风险加大, 同时对普遍投资者而言不一定是好事情。股票发行注册制将使那些无资产支持的好公司获得更强的融资能力, 上市公司的好坏由投资者尤其是专业化的投资者来决定。这对上市公司无疑是一个大的冲击, 如何面对这一改变是未来上市公司应该重点关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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