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宠物咬人引纠纷 嘉禾县法院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2020-06-15    作者:王宇航律师

宠物咬人引纠纷 嘉禾县法院法官调解促和谐
        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纠纷的源头竟是一条家养狗,因狗咬人而导致原、被告双方互殴,最终造成了两败俱伤的局面。
  2019年5月24日晚11时许,原告李某善途经被告李某生、廖某玉家门口路段时,被告家的宠物狗冲出来,咬住了原告的裤腿,为赶走宠物,原告顺手拿起路边的垃圾桶向其砸去,宠物狗吠着跑回被告家。二被告出来指责原告不该用铁桶砸狗,原告认为,被告未管理好自家的宠物导致其被咬,双方争执之下产生肢体冲突,原告因此受伤并住院治疗。
  原告于当晚报案,派出所及村委会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70000余元。
  承办法官李气红接到该案后,及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为尽力化解村民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考虑到疫情期间人群不宜聚集,法官通过电话等方式反复与当事人沟通,并采用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跟原、被告谈心,向其释法明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的态度渐渐缓和。最终,原告同意减少诉请金额,被告也认识了其对宠物管理的不当之处,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法官提示:随着社会的发展,饲养宠物的人数渐多,而宠物闯祸引起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动物饲养人应当将家中宠物看管好。
摘自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