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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退加盟费纠纷案:公司虚假宣传可以退加盟费吗?

发布日期:2020-12-14    作者:德来颂律所律师

文章摘要:
创业者在签立加盟合同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同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同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同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创业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
如果遇到类似的案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退还加盟费用。


加盟案例解析:
“产地直销”、“拒绝中间环节”……这是某水果连锁店招商时的宣传语。日前多位来自全国全国各地的加盟商,来到位于南昌市某配送中心,他们要找这家企业讨要个说法,因为这些加盟商在全国各地经营的水果店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已经亏本倒闭了,他们想要讨回管理押金却困难重重。
该公司未备案开展特许加盟,吸收加盟商涉嫌违规。10月10日,南昌市某物流园内,该公司配送中心没有了往日的忙碌。十几天前,50多位来自全国10个城市的加盟商因亏钱,来公司总部交涉,并向媒体投诉。加盟商称,开该公司特许加盟店,之所以能让投资者怦然心动,是因宣传广告称其起点低、获利高。公司连锁加盟广告语是:“产地直销”、“拒绝中间环节”、“水果人生等。
投诉者陈女士原是外地的失业人员,偶然在网上看到该公司有关“水果人生,十万梦想”、“轻松当老板”的广告后,不觉心动。

该公司商标注册于2014年10月14日,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3日,其注册人为南昌市某有限公司。据公司宣传,公司于2012年4月15日创办,总部位于南昌,全国已有87个子公司,约2500家门店,计划未来5年在全国开出十万家店。

“当时我想,投资不高、前景又好的项目还到哪里找?于是第二天就怀揣多年积蓄的10多万元赶赴南昌,做了加盟商。” 陈女士说:“回去准备开店,光店面租金就花了20多万元,加上装修、购置设备等,总共投入30万元左右。本指望来日能大赚一笔,可生意从第二个月起就明显回落。我悄悄回访顾客后得知,是因产品品质一般、价格过高导致,就频频向公司求救,可公司并没有拿出有效的方案,我的店开了两个多月就倒闭了。”和陈女士有着同样经历的还有不少加盟商,他们告诉记者,自己是在身边的亲朋好友的鼓动下加盟该公司,但是店开张后就明显感到生意难做,短短几个月亏损了十多万元,只能被迫关门。
 大部分水果并非产地直销,加盟开店本是一种商业投资行为,投资存在失败的风险也很正常,令加盟商耿耿于怀的是。“公司统一为加盟商供应水果,这些水果为产地直销,省去中间环节后,进价将比一般水果店自行进货要低很多。”记得当初公司宣称其优势。

 开店后,阿强和其他加盟商一样,发现店内销售的水果价格比其他同行要贵,原因在于进货价根本没有优势,公司供应的货大多是从批发市场采购的,再通过加价供应给加盟商。 10月11日,来到南昌市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水果批发专区,多位水果批发商向记者证实,“该公司”的货确实是从这里采购的,水果运至“该公司”配送中心,通过更换包装后发给加盟商。 10月14日,根据官方网站上的加盟电话,联系到了一位自称是公司上海区域的负责人,该名负责人称:“江西区域加盟商已经满了,不再招加盟商。”不过,上海、江苏、浙江等地仍可以加盟。这些地区都有分公司,分公司由一些优秀加盟商组建,如需加盟直接和分公司签订《特许加盟合同》,但加盟费已经涨到10万元。
 当问及公司宣称“产地直销”为何变为从批发市场采购时,该名负责人表示,宣传的产地直销并不是说所有水果,虽然大多数水果为批发市场采购的,但是公司也有一部分如“脐橙”、“蜜柚”等是产地直销的。“我们供货价是在进货价的基础上加4个点,这个每天都会向加盟商公开进货价的。”该名负责人坦言,虽然公司加价供货,但是为加盟商节省了采购成本,这对于加盟商来说是一种优惠。


  特许加盟尚未备案,事实上,加盟商还发现另一个隐忧。在加盟店经营并不理想的情况下,公司并非专注于教授加盟商经营好店铺,反而让加盟商进一步开店扩张,得以获得转让费和经营抽成。“加盟后公司的培训会比较多,大概一两周就会有一场。”一位加盟商透露称,“公司培训会喊出‘水果人生,十万梦想’的口号,给所有加盟商描绘美好的未来。”“教你算账,开一个店三十万……月收入五万,年收入六十万,且多发展下线(加盟商)就可以进入子公司,实现财富自由。”
  随后,加盟商提供了多张果公司微信聊天和朋友圈截图内容为:“某某加盟后,一天3万+业绩、每月纯利润8万、两家店年收入60万以上、年纯利润45万、从一无所有变成有车有房富婆、一年半时间买上宝马……”

  据了解,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被称之为特许经营,而该公司所采用的正是这种模式。按照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加盟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后来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经查询,南昌市三为果业及其注册的某商标,并未按照《条例》规定办理备案,其经营行为涉嫌违规。

  公司回应称备案正在办理中,一家经营多年并发展特许加盟商数千家的公司,其特许加盟却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这让不少加盟商感到诧异。此外,南昌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王某回应称,总公司开展特许加盟的备案还正在办理中,备案需要时间,未备案就招商加盟的具体情况需要问总公司。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特许经营这种商业模式并不尽如人意,个别商家为了快速资金回笼,在进驻一个城市时,会同时布局多家门店,再通过各种渠道营造出市场红火的乱象,从而达到快速招商的目的。“一旦达到预期目的,再将自营门店高价出售给不明真相的投资者。”


上述加盟案例大同小异,如果你也有类似遭遇,请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在最短时间内委托我们方可追回损失:
1、加盟合同及收款凭证;

2、保存好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截图;

3、抓紧,抓紧,在抓紧时间;

最近几年的加盟投资市场鱼龙混杂,稍不留神就会陷入非法加盟平台的圈套。一旦进入非法加盟公司,切记!!!不要乱了方寸,应该冷静思考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千万不要主动跟平台起冲突。所谓术业有专攻,联系我司进行法律维权,帮你争分夺秒,挽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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