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受理昊华能源索赔案,投资者维权索赔进行中
4月22日,昊华能源(601101)公告披露,北京金融法院已经受理投资者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
此前于2020年5月20日,昊华能源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2004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日,昊华能源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86号)。
事件起因于2019年12月28日昊华能源发布的《公司关于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相关问题的风险提示暨复牌的公告》,称公司收购的京东方能源拥有的巴彦淖井田9.6亿吨配置资源量存在错误,从而导致2015年公司资产和归母净利润虚增。随后在2020年4月27日,昊华能源发布了《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事实上,昊华能源在2015年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后,将其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核算,并按照京东方能源拥有9.6亿吨煤炭资源价值进行账务处理。因多计5.1亿吨资源量,导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定期报告合并报表层面无形资产原值多计约28.24亿元。相关财务核算构成重大差错。
业绩方面,4月26日晚,昊华能源同时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790万元,同比下降83.53%;营业收入约为43.62亿元,同比下降21.15%;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4元,同比下降83.33%。
据一季报显示,昊华能源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约为13.73亿元,同比增长49.73%;净利润约为1.72亿元,同比增长586.98%;基本每股收益0.14元,同比增长600%。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13万户,较上期(2020年12月31日)减少1961户,减幅为4.53%。
5月14日,昊华能源收盘报4.68元,最新市值56.16亿元。二级市场上,案涉期间昊华能源换手率累计 1344.70%,股价最高达到14.80元/股,但从2019年12月28日自行披露虚增巨额利润以来,股价已经大幅跌至4.11元,投资者普遍存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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