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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宁波东力索赔案获法院受理,去年净利润14.5亿元

发布日期:2021-02-05    作者:柯正云律师

近期,宁波东力(002164)投资者索赔案迎来了新的进展,投资者诉公司索赔案正式获得法院受理。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近日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内容显示,公司去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14.59 亿元,同比大涨65倍之多。这对于投资者索赔带来利好,意味着后期如最终获得法院胜诉支持,将有望获赔。
案情回顾
宁波东力于2018年8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1月20日,该公司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至此,历经近两年半时间调查,宁波东力并购深圳年富供应链有限公踩雷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根据证监会查明,公司在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间,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导致宁波东力财务披露违规。年富供应链造假行为甚是严重,其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34.82亿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超4.36亿元。其中,2017年年富供应链虚增收入10.70亿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1.01亿元,占宁波东力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6.54%;2018年第一季度虚增收入11.98亿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6359.16万元,占宁波东力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108.72%。
被行政处罚难免
由于公司信息披露严重背离事实,证监会决定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对李文国等责任人员给予3万到30万元不等罚款。
投资者仍可主张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在2016年12月13日到2018年7月1日之间买入宁波东力可主张索赔,目前该案由宁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索赔条件】在2016年12月13日到2018年7月1日之间买入并在该期间仍持有一股宁波东力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公司净利润大增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宁波东力逐渐走出资产并购的阴霾,财报数据逐渐好转。202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基本每股收益 2.37 元/股,而去年同期每股盈利仅为0.03 元。2020年宁波东力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14.59 亿元,同比大增6,574.29%,主要受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其中司法机关追回股票和现金产生净利润 13.59 亿元。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宁波东力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该博客参加。根据法律规定,投资者诉公司索赔诉讼时效为3年,虽然时效尚充足,但由于证券索赔案诉讼周期较长,建议投资者早做索赔准备。此外,由于我国证券索赔实行一案一判,意味着没有参加索赔的投资者是不会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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