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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纠纷案例分析:持票人未及时发起提示付款导致损失?如何应对?

发布日期:2023-03-31    作者:吴丁亚律师
某一承兑汇票到期如何操作提示付款,是会影响到这一汇票的后续追索维权的。


在此,吴丁亚律师跟大家详细探讨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票据纠纷案例分析——持票人未及时发起提示付款导致损失?


首先,大家得清楚这一提示付款期限是多少,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提示付款期限是到期10天内。所以说,这里说的是否及时发起提示付款,是在这个范围内来判定的。


此外,大家要明确的一点——持票人未及时发起提示付款是有可能会导致损失的。


吴丁亚律师提醒您,持票人未及时发起提示付款导致的损失,如下所示


会丧失对于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


对于商票的提示付款,这个票据行为的操作,在企业网银上是随时可以发起的,但是不同时间节点发起会产生不同的后果。


1)到期前发起提示付款


持票人到期前发起提示付款,持票人是有权限不应答的。如若承兑人一直不应答的话,那么这一商票的票据状态就一直会是——提示付款待签收,那这个状态下持票人也是没办法发起票据追索的。


2)逾期发起提示付款


所谓的逾期发起提示付款,其实就是指商票到期10天后才在网银上发起提示付款。


这个情况下发起的提示付款申请被拒绝的话,持票人是不享有对于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的了,只能追索承兑人、出票人以及保证人。


这无疑是加大了商票兑付风险,最好不要如此操作。


另外,近期由于商票逾期情况加剧,很多商票都拒付了,尤其是地产商票。但是由于之前商票逾期拒付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很多持票人都没有太在意过这个提示付款的相关操作,大都认为提前发起提示付款是更为合适的。


但是在到期后却没有重新发起提示付款,导致丧失票据追索权的票据纠纷案例更高频的发生了。


综上,就是持票人未及时发起提示付款可能会造成的一些损失,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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