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发:委托律师介入应及时,便于律师充分准备以及避免错失良机
发布日期:2023-10-10 作者:宋丽丽律师
经常遇到合作过的当事人或者朋友咨询我自己遇到的法律难题,我都尽量有耐心的解答。但是作为执业律师非常的忙碌,对于未建立委托关系的案件,在解答之后就往往把此事抛到脑后,赶着处理手头的工作。
然后,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个咨询过我的朋友突然联系说:宋律师,我之前问过你那个案子明天开庭,我想聘请您出庭。还有的跟我联系说宋律师,我老公已经被批捕了......这样的情况遇见的多了,让我不由的替这些朋友着急和可惜。
主要有如下两个原因:
律师来不及充分准备:对于特别紧急并且复杂的案件,这种临时要求的委托,我经常会婉言推辞。
除了可能临时安排不了时间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再有经验的律师,也需要对于案件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和详细的准备,有的案件还需要反复权衡策略及调查取证,才能保证一个良好的办案效果。也有朋友说没关系,您和我一起去,替我把把关,哪怕坐在旁听席也行,这样我心里觉得稳当。我依然表示不可以,我需要对自己承接的工作的质量负责,在对案情无法做到充分的了解和准备的前提下,显然很难做到。
错失良机:刑事案件的紧迫性更加突出,被拘留之后马上就面临着批捕与否,取保,是否有罪及案件定性,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及时的了解案情及递交法律意见,对案件的走向有着更加明显的作用。
遇到的经验教训多了,我现在也会在解答咨询的时候主动的提醒一下,如果委托律师,需要抓紧,不要拖到最后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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