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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合同签字后又不承认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6-01-16    作者:韩翔律师
在商业合作与日常交易中,合同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定凭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有时会遇到一方在合同上签字后,却因各种原因反悔,试图否认合同的存在或效力,这无疑给另一方带来了困扰与损失。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依据《民法典》来维护自身权益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这意味着,只要合同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签字方不得随意反悔。
若一方在签字后不承认合同,另一方首先应收集并保存好所有与合同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签字样本、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是证明合同存在及内容的关键,也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接下来,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和解。在协商过程中,可以引用《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明确告知对方否认合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期对方能够正视问题,履行合同义务。
若协商无果,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效力或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合同的效力及双方的责任进行判定。
总之,面对一方在合同签字后又不承认的情况,我们应保持冷静,依法收集证据,积极协商,并在必要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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