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王远洋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离职时 公司要求先垫付

江苏 06-28 09:04  悬赏 30  发布者:琉璃易碎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月工作中,领导告知说 这个月在我工资里会多打1850元(本人是实习期,工资只有1000元 多打部分加起来也不用交税),让我在收到以后领出来还给公司后台人员。
第2天我提出辞职,领导同意,
让我第次日办离职。
次日我找领导等人签字,却被要求(准备在我的工资里走账的)1850元先付出来,否则不给签字,不准离职。
无奈只好刷卡把钱付了,这才签字同意我离职。
事后、得知 
因为一些不拿佣金的部门人员也参与了公司开展的销售活动,所以他们的佣金以走账进 我们这种新员工的工资里 的形式发放。

请问 , 公司这样合理合法 吗?
对我们这种新员工合理合法吗?
对离职员工呢?
因为 很憋屈。 

21号离职那天 垫付了1850元,
虽然30号应该会打进我卡里还我,这点应该不会假。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5 15:29
建议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黑龙江黑河
北京东城区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1721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1906
广东 东莞
人气:107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8464
广西 柳州
人气:71312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