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求助法律援助关于劳动法合同终止补偿金

上海 12-04 13:40  悬赏 25  发布者:zhenju……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2006年11月27日进公司的公司是项目工程,三个月试用期签的一年的合同,合同注明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聘,仍为一年.在今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集团公司分设生产公司,本人提出转岗留在原公司,不去新公司.后公司未给出明确意见到合同终止前一个月零两天本人考虑失业的风险等又申请去新公司,两天后收到合同终止通知书.现已在新公司工作,原公司就合同终止做出补偿金为过去的12个月(08年11月份没算)的平均工资的2倍,是一年补一个月.只有年终奖金与年终分红商议到09年1月给,此协议书不肯给我.并办好离职手续,工作交接.并在移交表上写下与本公司账目均已结清(除年终奖/分红外)无任何经济来往.
到第二天人事部又通知我说多给了我一个月的补偿金说是合同是一年一签转的也算,只补偿08年1月至今的工龄,以前的不算.要我退回一个月的补偿金.经过向之前离职的员工了解到,他们离职的时候还得到一定的加班补偿,因为公司说是申请的是不定时工作,不给加班费,也不打卡,但加班事实存在,忙时每天工作11小时以上,礼拜六加班,忙时礼拜天也加班,均无加班费,多次向公司申请加班费都无果.现与我结工时也未做任何加班补偿.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新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怎么解释安以前的劳动法我06年到07年能得到补偿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04 14:02
可以得到补偿。
回复时间: 2008-12-04 23:38

 只要是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按照以前的劳动法规,06到07年也应该补偿给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8-12-05 13:58
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续约,根据新法,你的情况有一个月工资补偿金。如果有加班证据,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18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