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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寻求法律支援

河北-廊坊 12-29 09:42  悬赏 0  发布者:顺丰维权者 给我留言  回答:(1)
 顺丰速运天津区员工王**2004年5月入职顺丰,最后一次续劳动合同为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王2010年1月被调到霸州分部任经理一职,合同到期后顺丰未通知与王**续签合同,直到2011年12月9日以顺丰内部邮件形式通知与其续,但邮件中明确要求起始时间不要填写,发工资日期由原来的18日改写25日,王以合同信息不完整拒签,但事后顺丰未通知王离职,王仍在原岗位工作到2012年9月3日,9月4日顺丰人事通告下发王的调令,无理将其调到营运部做储备干部,要说明的一点是顺丰是下月18日发上月工资,直到9月18日发8月份工资时王才发现自己工资降了2008元,在8月份还没有到营运部工作的情况下私自给王降了工资(按调动后的工资标准)。王9月27日将顺丰诉至霸州市劳动仲裁,诉求1、要2011年11月到2012年9月期间11个月的双倍工资;诉求2、经济补偿;3、补发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年薪的20%的拖欠工资和8月月份工资克扣部分2008元。12月28日收到裁决书,栽决不支持双倍工资,理由是:劳动者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得知劳动合同不完整,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反映。裁决不支持拖欠的20%的年薪和克扣的2008元工资,理由是:提供的年薪方案证据不被采纳。王不服向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中。  劳动法中规定企业与员工续劳动合同应该在到期之前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续签,如果员工不再续订,企业应该及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劳动法中未有要求员工该如何做的规定,因此霸州劳动仲裁裁决理由不合法,不支持双倍工资的理由没有合法依据。想听听各位律师的意见,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办,维权道路真的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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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9 13:31
仲裁只是程序问题,胜败无关紧要。劳动官司一般要诉到法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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