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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河北-张家口 04-08 10:06  悬赏 25  发布者:邵亚芬 给我留言  回答:(28)
您好,单位员工工作态度不积极,迟到早退,经面谈2019年1月2日写下纸质保证,承诺“若两个月未完成指标,或不胜任现在的工作,将服从贵公司一切安排”考察期有所改善。现考察期已过,工作态度又很散漫,考核指标也有部分不达标,领导对其不满,现想要辞退,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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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08 10:07
如果确实严重违规就可以辞退
回复时间: 2019-04-08 10:09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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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4-08 10:33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9-04-08 11:09
1、依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劳动者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辞退,属于无过失性辞退。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属于过失性辞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您好,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具体有哪些啊,可以举例说明一下吗

回复时间: 2019-04-08 11:23
如果是单位单方面的辞退,单位可能会面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危险。
回复时间: 2019-04-08 12:08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据你陈述,员工属于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继承劳动关系,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及第46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的规定,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只有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对于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问题,首先,单位需要依法制订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及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规章制度需要向员工公示;规章制度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情形:
(一)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构成犯罪的行为:
1,盗窃同仁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者。
2,对同仁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3,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4,在单位内聚众赌博。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为较大)。
6,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7,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8,对同仁有强制猥亵或者强奸行为者。
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0,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者。
11,伪造公司公文或者公章者。
12,经公检法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二)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2,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3,一年内请事假30天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无故旷工未向领导汇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5000元以上)者。
6,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年度内累计计大过三次或者计大小过累计10次者。
(三)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的行为:
1,多次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年度内因此累计被记大过三次以上者。
2,故意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给公司形象或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因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记大小过年度内累计10次者。
4,上班时间长时间从事非工作范围内的活动,被发现经批评仍不悔改且有三次以上的类似行为者。
(四)违反单位诚信保密制度的行为:
1, 虚报工作成绩骗取公司奖励或者规避公司惩罚者。
2, 遗失重要公文未及时汇报者。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故意泄漏重要商业秘密者。
5, 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提拔者。
(五)影响生产秩序及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 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也非法经营活动者。
2, 借用公司名义承揽业务谋取私利者。
3, 非法收授商业贿赂或者回扣者。
4, 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
5, 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枪支、弹药、刀械、毒品等)进入公司者。
6, 工作严重失误导致公司大量产品不合格或者其他导致公司利益重大损失者。
7, 故意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六)违反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行为:
1, 员工拒不服从单位正常工作调动者。
2, 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情节严重者。
3, 造谣生事,捏造需要事实,导致其他员工降薪、降职或受处分者。
4, 利用职权,散步虚假信息或者擅自发布命令,扰乱公司正常管理者。
四、如果你公司目前还没有制订规章制度的,建议及时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如果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单位就可以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处哪位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8 14:44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8 15:03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款,则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9-04-08 21:46
要提供充分证据,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9-04-09 08:45
合法解除的法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9-04-09 14:14
这个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啊。
回复时间: 2019-04-08 10:12
不能胜任需要单位举证
回复时间: 2019-04-08 10:18
你好,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对方不能胜任,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比如所属部门领导出具书面证明,证明该员工工作散漫,不服从工作调动,且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这样的书面材料可以吗,还是需要具体客观量化的考核指标来证明

回复时间: 2019-04-08 11:41
如果确实严重违规就可以辞退
回复时间: 2019-04-08 11:59
可以辞退
回复时间: 2019-04-08 13:28
1、工作态度不积极不能辞退,也很难证明。2、迟到、早退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辞退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3、保证书保证完成任务,没有完成任务,我认为不能辞退的。4、考察期已过,工作态度又很散漫,考核指标也有部分不达标,领导对其不满,现想要辞退,我认为也都不是合法辞退的理由,需要赔偿金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回复时间: 2019-04-08 14:15
你好,需与企业规章制度相配合,方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未违法解除的,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9-04-08 14:21
赔偿什么?
回复时间: 2019-04-08 15:24
不能胜任工作需要证据来证明,还需要调岗或培训,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9-04-08 16:43
您好,需要您们举证证明对方不能胜任工作,若可以证明,则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9-04-08 18:56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9-04-08 21:26
需要证明不能胜任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9-04-08 21:39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要您们举证证明对方不能胜任工作,若可以证明,则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9-04-09 11:12
需要支付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9-04-09 11:13
你好,这种此致需要你们单位有合法的规章制度,不然解除很容易造成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9-04-09 17:47
需要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回复时间: 2019-04-11 15:29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9-04-24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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