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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协勤属于公益性岗位吗?劳动合同解除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重庆 03-21 17:23  悬赏 5  发布者:0溜溜球0 给我留言  回答:(1)
从事了交通协勤工作七年时间,前五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后两年分两次签订了各一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方面终止了劳动合同,请问能否得到经济补偿?该怎样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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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1 17:27
终止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你工作了7年应支付7个月
追问:

终止的是“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请问能有经济补偿吗?谢谢!

回答:

只要是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补偿的 没有说什么公益不公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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