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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

广东-深圳 07-29 14:13  悬赏 0  发布者:mjs197…… 给我留言  回答:(9)
本人合同即将最后一个月到期,原先的工作内容为陆地合同,现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意向并提出需要增加海上工作内容,并将工作待遇相应提高,但和本人期望差距大,故本人拒绝海上工作内容,表示如用人单位不讲继续雇佣本人如原合同在陆地工作,需要提前30天告之本人(合同条款)。然后,用人单位通知本人三十天后解除劳动合同。
注:本人从事油气行业制造业主工作。陆地和海上工作条件差距大。
请问:
1在此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用人单位需要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
2是不是即便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继续雇佣也必须提前30天通知我?
问题补充:
合同期为13个月,现在为第13个月。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规定:本人认为原先工作为陆地工作,现用人要求续订并增加海上工作内容实际为一个新的合同,并非原先合同延续。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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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17
合同到期双方有选择权的
追问:

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正常终止,除非用人提出在延续原先劳动合同,并提供等同或高于原先待遇的情况下,否则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法提供经济补偿金。

  •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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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29 18:24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21
1、单位违法解雇你的合同关系的话,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2、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可以不续签,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不续签,这找不到法律依据。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追问:

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正常终止,除非用人提出在延续原先劳动合同,并提供等同或高于原先待遇的情况下,否则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法提供经济补偿金。请参见本人提供的劳动法引文。

回答:

正常终止是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是从08年才开始计算!

追问: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签订一个涉及工作条件和以前差别巨大
(陆地和海上工作条件差别巨大)新合同,尽管用人待遇略微提高,但本人拒绝海上工作内容,但表示愿意继续原先工作陆地合同不包含海上工作。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适用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提供经济补偿金?
本人工作到目前13个也月。
请不吝赐教!

回答:

此种情况支付赔偿金,上面我已经说,

追问:

加入用人单位, 以劳动合同法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个可能也是寸有争议的? 但我个人认为,陆地合同和海上工作根本就不是同一个劳动合同,因为工作条件发生重大改变。
请给予解答。

回答:

工作地点改变而已。

追问:

并非一般的工作地点改变,在海上油田工作,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和在陆地工作差别巨大。请问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旧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

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23
您好!据您所述,本律师持以下观点:
    1、用人单位须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公司工作了多少年,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是的,用人单位需以书面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您。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37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按工作年限赔偿,如果自己离职就没有赔偿
追问: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签订一个涉及工作条件和以前差别巨大
(陆地和海上工作条件差别巨大),尽管用人待遇略微提高,但本人拒绝呢?但表示愿意继续原先工作陆地合同不包含海上工作。

回答:

你拒绝就说明你不同意签。合同到期公司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从新签订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45
1、单位违法解雇你的合同关系的话,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2、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可以不续签,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不续签,这找不到法律依据。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追问:

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正常终止,除非用人提出在延续原先劳动合同,并提供等同或高于原先待遇的情况下,否则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法提供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7-29 14:56
1、单位违法解雇你的合同关系的话,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2、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可以不续签,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不续签,这找不到法律依据。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追问:

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正常终止,除非用人提出在延续原先劳动合同,并提供等同或高于原先待遇的情况下,否则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法提供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7-29 17:55
你的情况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你需要固定你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3-07-2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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