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朱学田  陈宇  夏之威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纠纷赔偿问题

福建-厦门 11-21 13:01  悬赏 0  发布者:ccfyml 给我留言  回答:(3)
公司发出通知,说是因为经营不善,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结束营业,要把公司员工全部撤裁掉,我是2011年11月进的公司,合同未过期,属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咨询过相关律师,律师说可以按照双倍工资赔付,因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介绍下公司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确实不好,但把员工撤裁后,不会注销公司,而是继续保留。当然,公司账户上还有很多美金,也没到倒闭破产的地步。这样的情况,能得到双倍的补偿吗?难道说经营不善就可以随便让员工走人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1 13:03
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追问:

公司决定按劳动法47条赔付,我觉得不合理,应该按87条赔付。现在在赔付问题上有纠纷。应该是按哪条

回答:

按87条规定支付

回复时间: 2013-11-22 13:10
如果没有裁员备案,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3-11-22 19:21
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南周口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81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252
湖南 长沙
人气:544379
河南 周口
人气:23172
广东 深圳
人气:136542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9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