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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经济补偿金-急

四川-成都 08-08 15:52  悬赏 0  发布者:15802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去年8月5日入职,今年公司领导8月4日找我谈话,说要辞退我,并说我可以上到8月末才走,期间我可以去找另外的工作,属于缓冲期。那么请问8月算不算我的上班时间呢?如果要算,那我在公司就是13个月,如果不算,就是刚好12个月。相应的,我该拿到多少的经济补偿金?急!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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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8 16:06
您好,8月属于工作期,可以要求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8-08 15:56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8-08 16:15
你好,算上班时间,应当支付工资,辞退没有法定理由,看要求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追问:

张律师你好!谢谢解答,请问我应该向公司要8月的工资和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吗?

回答:

是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8-08 21:05
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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