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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未签订劳动合同

浙江-嘉兴 05-21 13:22  悬赏 25  发布者:benhb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5年3月1号正式在单位上班,单位也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工作量太大,工作时间太久(每天基本上工作16小时左右),本人于5月初以口头方式跟单位协商做到5月底不做,现在单位通知我由于招不到人员,让我继续做,如果不做就扣工资。我想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不签劳动合同赔偿两倍工资吗,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时间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问题补充:
本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开始领取退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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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21 13:29
您好: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本人是退休的人员,女

回复时间: 2015-05-21 13:44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追问:

本人已到退休年龄,这样的案例适合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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