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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拒签保密协议(不合理协议)为由辞退我

江苏-无锡 09-06 17:30  悬赏 20  发布者:abc38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情况比较复杂。2009年5月初,我被一家软件公司录用,当时因各种原因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在2010年9月份左右,由令一位投资者接纳,并更改了公司名称,且接收了我。在2010年10月份,投资者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日期些的是2010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日。10年11月份开始让催我签订《保密协议》,因为我认为协议里含有大量不平等条款而拒签。那时公司技术员少,没有追究什么。
今年公司招了技术经理,公司稳定下来后,又拿出来给我签,这是今年9月1日的事,还是不平等条款,我拒签后,今日9月6日被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
我想问的是,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补偿我呢?我提3个问题。第1问,之前将近1年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是否需要对我补偿?第2问,现在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我,我能拿到什么补偿呢?

《保密协议》不平等的地方我挑重点说一下,公司是甲方,我是乙方
某一条: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某一条部分: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本人注明:工资单上没有这个款项)
某一条部分: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支付五十万的违约金...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某一条: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项协议对乙方的继承人、接受遗赠者、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仍然有效,同时对甲方和获得甲方产权的任何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有效。

第3问:公司现已辞退我,我的工资和补偿金是一起领还是分开领?(劳动合同上写每月工资8日前支付,实际上是次月20日后才支付),辞工单什么时候可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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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6 17:59
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值得商榷的。你可以就此提起劳动仲裁。我之所以说值得商榷是因为,虽然保密协议是在自愿原则基础上签署的,但是,提出协议也表明了单位的一个态度,即你不签字单位的潜在利益受损后没有保障,那么它宁可承担因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来的赔偿,也不能接受你在以后的某个日子,因为泄密而给单位带来的巨额损失。也就是说,单位辞退你的决定是反复权衡的必然结果。你在拒签的时候,就应该预计到有这样一天的到来。
    至于说,不签合同而来的双倍工资问题,且不说新旧两个公司的用工主体有变化,即使是同一用工主体,也存在时效性的问题。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忘记说了,在第一次签署的时候,我就和公司表明了态度,既然是协议,就应该协商,我配合公司签署合法合理的保密协议,但不能接受霸王条款,我提出一些对协议更改的建议,公司完全置之不理。或许是对这50万别有用心呢?保密协议应该附带成文的保密制度,上面条款还写了必须遵守不成文的规定。何为不成文?难道我不小心向外人透露公司的名称,也属于违反了这个条款吗?这很明显不合理了。
不过重点是公司已经辞退我了,我想问的是我能获得什么补偿。还有之前一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我是否能在现在获得补偿?

回答:

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你四个月的工资,及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至于双倍工资,我认为你要不到。

追问:

高律师您好,对于您提出的赔偿4个月的工资和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我想问一下是出于什么理由?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款的依据。因为企业也不会因为我要这些赔偿,他们就会支付的,肯定是需要理由的。麻烦您能提供一些有力的依据让我答复公司吗?

回答:

电话里已经说的很具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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