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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关问题咨询,谢谢

陕西-西安 12-04 10:07  悬赏 0  发布者:良人何在 给我留言  回答:(4)
大家好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2011年3月进入公司,并签署劳动合同至2014年3月,试用期三个月,由于试用期间表现优异公司特批提前一月转正。7月公司新调任来一名女领导,管理风格很受争议,在做一些事情时,我和部门经理给予一些建议,此人由此一直怀恨在心。11月中旬我发现怀孕了,因为怀孕时间不长(预产期是2012年7月23日),就没有告诉别人,但听说这几天这位女领导正考虑想让我离职,具体采取哪种方法还不清楚。
    所以我想就以上事情咨询:
1.如果她主动要求我离职,而我已经怀孕了,应该如何处理?
2.如果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我怎样的赔偿比较合理?
3.如果我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期限是多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以上打扰您的宝贵时间,感谢您不吝赐教,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4 10:1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孕期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的,还需要延期。所以不用担心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除非你自动辞职。
回复时间: 2011-12-04 10:1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照常发放,即使强制解除也因违法而无效。当然女职工自愿解除的除外;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你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其解除行为也因违法而无效。 但你自愿解除的除外; 
    4,切记不管出现什么情况,千万不能主动辞职,否则连最起码的生育保险都无法享受。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12-04 10:17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12-04 16:09
对您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1、您处于孕期,只有在如下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即时违法: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即时公司采取各种手段解除了劳动合同,你可以请求继续履行或者请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
    (一)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加班费、社会保险等等。
    3、如果申请仲裁,期限是为一年;如果起诉,诉讼时效是两年。需要准备能够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对方已经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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