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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急等,谢谢!

上海 11-24 10:37  悬赏 25  发布者:daisy_……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于2016年4月18号到某公司入职(“以下简称为A公司”)(广告业务),后面两个月试用期后,已转正,后面A公司的问题,相当于两家公司合并业务,要把我们变更到另一个公司里去(“以下简称B公司”)(广告,电商两块业务),于6月1号签署了相关合同主体的变更的协议,后面就一直继续上班,本月的11月18号人事口头通知说让我做到下个月15号就解约了,因为有内部同事跟我透漏:说他们按N+1赔偿,然后我也没当回事。就随后QQ问了一下是不是需要发什么通知声明的?人事说等周一的。周一21号的时候又据内部可靠消息说:不想按n+1 赔了,按N赔,理由是参考劳动合同第40条第3点:重大变革提前30天书面发文或额外赔一个月待通知金,他们想采取提前30天发文这条,(公司的重大变革如何衡量,B公司是分广告和电商两块,之前留我们的时候是因为电商业务没有起来,需要广告业务支撑,半年过去电商有点起色,他们就不想招人做广告业务了,但也不完全抛弃广告,而是后面如果有项目的话会选择外包公司,这种情况符合劳动法第40条第3点吗?希望有人指点!另外:昨天23号人事单独找我让我签解约合同,说签了解约合同签了那个合同开始之后的一个月算起30天,这样的流程对吗??希望有人可以帮帮我!!
问题补充:
另外:对于我这种情况,解除合同到底赔偿金怎么算?他们有违法解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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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24 10:50
如果是重大情事变更,单位应就合同变更和员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单位未就合同变更未和你协商,所以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拒绝签解约合同。
回复时间: 2016-11-24 11:41
您好,公司的处理方式并不正规。1.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涉及岗位撤销,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来证明;2.既然是单方解除,是不需要您到场签约的,公司出具单方解除通知即可,如果签约可能是协商解除,您还需要谨慎。3.如果是客观情况原因解决,经济补偿金为N,代通金视情况发放;如果是违法解除,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标准为2N。如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以联系我,我是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回复时间: 2016-11-24 11:58
真假难辨,需要单位举证才好判断。暂时只能假设判断,若是没有合法理由,则应当按2N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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