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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大电力外送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23 生效日期: 2007-08-23
发布部门: 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省电力公司、中电投江西公司、国电华中分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各统调火电厂:
  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1-7月我省电力生产实现了快速的增长,全省统调发电量完成231.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9%,其中电力外送完成20.68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12.75亿千瓦时,但距全面完成省政府年初确定的38亿千瓦时的电力外送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加大电力外送工作的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全年电力工作目标的完成。全省煤电运各单位要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在上半年电力外送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确保完成省政府年初提出的“攀登三个大台阶、狠抓五个着力点”全年电力工作目标。
  2、为促进全年电力外送任务的完成,我委研究决定安排5亿千瓦时计划电量奖励所有参与电力外送的各火电厂,其中1亿千瓦时计划电量奖励1-6月份除黄金埠电厂、丰城电厂二期(此两厂上半年外送电量已获奖励电量)以外的所有参与电力外送的各火电厂,4亿千瓦时计划电量奖励下半年所有参与电力外送的各火电厂,按完成比例多送多奖。
  3、省电力公司要全力争取更多的外送电量计划和更好的外送电价格;各火电厂要全力做好节能降耗、内部挖潜工作,积极参与电力外送,以提高机组利用小时数,尤其是丰电二期和黄金埠电厂要进一步加大电力外送工作力度。
  4、各发电集团和火电厂要继续做好电煤调运工作,始终保持电煤库存处于较高的水平。今年迎峰度冬我委将继续实行电煤库存与下年度发电计划挂钩考核,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做好电煤调运工作,确保省内计划发电和外送发电所需电煤。

江西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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