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1]119号
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落实“西安市与魁北克市、魁北克省能源效益局关于在能源管理方面开展技术合作协议”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落实“西安市与魁北克市、魁北克省能源效益局关于在能源管理方面开展技术合作协议”的意见
2001年5月11日,加拿大魁北克市政府代表团来我市访问。在魁北克市与我市结成友好城市的活动中,两市一致同意与魁北克省能源效益局携手,共同开展在能源管理方面的合作,双方市长签署了“西安市与魁北克市、魁北克省能源效益局关于在能源管理方面开展技术合作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为了落实“协议”精神,加强同魁北克方面的合作,推动我市的能源管理工作,现就我市围绕“协议”拟开展的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政府节能管理工作
(一)我市在政府设立专职节能管理机构,成立“西安市人民政府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节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加强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年耗能折合标准煤5000吨以上的单位)的管理。年内由市经委和统计局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一次集中普查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西安市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的要求,市重点用能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设立节能管理岗位,聘任专职节能管理人员,定期分析节能效益,并向市节能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市经委与节能办每年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下发年度节能工作要点、能源效益计划目标和重点工作及措施。2001年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已于年初下发,全市计划节电5000万千瓦时,节水3000万立方米,节约原煤10万吨,节油2100吨,节约代用木材14.4万立方米,合计节约1.5亿元。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各能源供应单位要严格电表、水表、气表等计量仪表的安装校核工作,实施用能按表收费。由市节能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目前我市能源计量现状、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改善能源消费管理。
(四)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工作。市级各部门、各能源生产供应单位要认真开展定期和长期节能宣传活动。市经委要组织好每年一次国家组织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报道、宣传节能先进事例,揭露和批评浪费能源的现象,提高全市人民的节能意识。
市节能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对节能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各专业节能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节能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上岗培训工作。通过宣传与培训,提高全市人民的节能意识。
二、加强能源技术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市规划局及有关部门就西安市的能源、节能、交通、公交、加气站、管线等方面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市政部门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节能因素,采用低消耗、高效率的工程材料、设施及工艺措施,真正做到合理利用、节约能源。
(二)在铁路交通方面,供电部门要积极协助铁路部门完善西康铁路线等电力机车牵引系统。在城市交通中,公交公司要率先改造传统运输工具,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发展天然气汽车。天然气公司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推广天然气汽车力度,在全市建设适量加气站,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三)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市建委、建筑节能办公室和各设计施工单位对新建建筑物从设计、施工到使用等各环节,要充分考虑节能因素,采用新型节能建材和节能保温材料,建设节能墙体和门窗,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光、热能源,完善水、电、气等单元计量系统。
(四)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工作。市容、市政部门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措施,广泛开展综合利用工作,建造废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垃圾发电等项目。
(五)各工矿企业应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改造传统工艺、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也可利用自身优势,开发研制先进的节能设备、技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三、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加强同省经贸委、省计委等上级部门的联系,为我市节能工作多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四、组织实施单位
本意见由下列单位负责实施:
市经委、市计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公用局、市统计局、市外办、市各能源生产供应单位。
西安市经济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