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
www.110.com 2010-07-19 13:08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州安监局制定的《自治州开展尾矿库、排土排渣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尾矿库、排土渣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自治州开展尾矿库、排土排渣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08〕2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8〕362号),州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10月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一次尾矿库、排土场、排渣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尾矿库、排土(渣)场底数。各县市要根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要求,对各类矿山企业排土(渣)场及电厂、供热、金属冶炼、金属洗选、化工等企业堆放工业废渣的场所进行排查,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尾矿库排土(渣)数量,包括废弃尾矿库,新、改、扩建尾矿库的基本情况,要查清尾矿库、排土(渣)场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饮用水源等情况,建立尾矿库、排土(渣)场数据库。

  (二)查明尾矿库、排土(渣)场安全状况。在全面开展安全评价或调查评估的基础上,逐一查清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的安全状况,深入查找安全隐患。

  (三)深化隐患治理。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抓好落实整改。对危库、危场要责令其立即停产,进行抢险;对险库要在限定的时间内消除险情;对病库要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要求限期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四)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排土(渣)场。

  (五)完善尾矿库、排土(渣)场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检查重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尾矿库、排土(渣)场安全设计与建设施工情况;

  2.尾矿库、排土(渣)场相关建设工程核准或审批以及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土(渣)场排放作业计划情况,对存在危害尾矿库、排土(渣)场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能力生产、超期服役等隐患的整改情况;

  4.库区内、排土(渣)场内存在从事爆破作业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排土(渣)场安全的隐患整改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6.安全投入情况;

  7.应急预案制订、演练情况以及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储备情况;

  8.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9.尾矿库、排土(渣)场对下游和周边的居民、铁路、公路、水源地安全的影响情况和监控、治理情况。

  (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尾矿库、排土(渣)场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政策情况;

  2.尾矿库、排土(渣)场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

  3.尾矿库、排土(渣)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改治理落实情况;

  4.尾矿库、排土(渣)场下游居民、饮用水源地、重要设施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尾矿库、排土(渣)场安全监管情况。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