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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管制主要措施及报关规范(2)
www.110.com 2010-07-22 16:12

  (二)适用范围与报关规范

  1、非公约证明

  适用我自主 规定 管理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② 一批一证制

  2、公约证明

  适用根据《国际公约》应保护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② 一批一证制

  3、非物种证明:由濒管办指定机构认定并出具该证明

  ① 适用未列入《目录》的动植物种、列入《目录》中但不属公约管理的植物物种的进口。

  ② 分为“一次性使用”和“当年使用”;“当年使用证明”报关时提交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正本交还企业继续保存使用,仅限于在同关区进出口相同物种。

  六、进出口药品管理

  (一)进出口药品管理的含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以及进口一般药品,会同商务部制定各目录,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当前公布执行的药品管理目录包括:《进口药品目录》、《生物制品目录》、《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目前只有19个城市允许进口药品(P61)07新增

  (二)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①《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包括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如咖啡因、去氧麻黄碱及盐。

  ②、一批一证制和限注明的口岸海关用。任何 贸易方式 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样品、展示也需申领)

  2、《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① 《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涉及鸦片、可卡因、大麻、合成麻醉药类等

  ②、一批一证制和限注明的口岸海关用。任何 贸易方式 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样品、展示也需申领)

  3、《进口药品通关单》

  ① 包括: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指一般药品。(除了以上药品之外都是一般药品)。

  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疫苗类、血液制品类、血源筛查永诊断试剂。

  首次在境内销售的药品。

  ② “授权口岸药品检验所”(口岸药检所)以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形式实行进口限制管理。

  “一批一证”,仅限在指定口岸海关使用。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法检。

  七、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

  管理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出口:《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进口:《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加工贸易 除外)。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

  包括黄金基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含黄金废渣、废液、废料,包金制品、镶嵌金制品等。

  (央行设立 上海 分支机构)

  八、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核、生物、化学技术 并有相关管理 条例 及清单)

  (一)概述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管理目录》,商务部颁发《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二)报关规范

  1、列入目录内的,以任何方式进出口的商品,都应提交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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