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买保险 杂志社长获刑
www.110.com 2010-07-14 17:49
17日,原大众电影杂志社社长,和杂志社财务负责人,因任职时违法使用国有资产为该社人员购商业保险,总计554.7万余元,被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被判刑3年和4年,并被处罚金。
据指控,1997年至2000年期间,时任大众电影杂志社社长的蔡师勇,和杂志社财务负责人贾文华,违法使用国有资产为该社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法院认为,杂志社为职工购买的养老金保险均系被保险人个人收益的商业保险,不属于国家规定基本和补充养老保险,实质是将国有资产非法分配给个人。
相关文章
- ·员工身亡当日公司补缴保险 申请工伤待遇被拒
- ·员工试用期患病亦可享受医疗保险
- ·怎样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
- ·网上可补交员工3个月内的养老保险
- ·未婚先育不享生育保险待遇一女员工申诉被驳回
-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 ·员工住院出险是否构成保险责任
- ·工作18年未给办养老保险 员工状告传媒大学
- ·员工患职业病应享受职业病保险待遇
- ·公司开除员工程序违法被判撤销并补工资保险
- ·杂志社员工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要敢于索要你的社会保险!
- ·企业为员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需缴个税吗
- ·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如何缴纳
-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 ·冒充保险公司员工 当心有人利用保险诈骗
- ·员工保险转移
- ·劳监处提醒:试用期也要给员工缴纳劳动保险
- ·员工拒缴劳动保险 企业应如何处理?
- ·沃尔玛: 员工保险纠纷以和解告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