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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快保险费率市场化的步伐(4)
www.110.com 2010-07-15 09:38

  三是费率市场化不等于立即全面放开。一谈到费率市场化问题,有人就认为费率应完全放开,由市场自发调节。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忽视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也不了解国家宏观调控的实际情况,是一种凭空的想象。我国保险费率市场化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保险费率改革的目标模式上,就是要使绝大多数条款的费率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少数必须由政府制定的费率的形成也要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的情况。二是在费率改革的基本内容方面,要以转换费率形成机制为核心,即由政府直接制定费率转换为市场定费的体制,使费率在市场竞争中,灵活地反映保险活动中风险损失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并通过“供求—费率—供求”的自动调节机制使费率结构经常趋向和保持相对合理。三是在费率改革的途径和方式上,采取渐进的方式,实行调放结合,这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采取渐进的改革方式,可以减少震动,防止改革步伐过大、过快引起不必要的社会震动。调放结合的方式就是实行调整政府制定的费率和放开政府对费率的直接管制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放的比重。保险费率的市场化也应遵循这个原则,采取渐进的、调发结合的方式,先放开一些区域性的、短期的费率,对重点产品的费率可以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降低费率标准、规定适当的浮动幅度等办法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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