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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公估业面临的困境及发展策略(2)
www.110.com 2010-07-15 10:05


  (三)建立保险公估机构的准入退出制度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准入退出制度,是保险公估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保证。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中介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保险中介市场中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保证保险公估人的质量,促使这一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应对保险公估机构的准入实施许可证制度,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准入条件。对公估机构的退出也要有明确的批准条件和程序,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诚信原则,欺骗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害群之马”,应强制退出,以维护保险公估行业的良好社会信誉。


  (四)建立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准入退出制度
  保险公估业不仅要求从业人员熟悉保险专业知识,而且对其他相关法律、工程技术等知识也要有很深的了解,有着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业人员的水平和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保险公估人服务的水准。为此,保监会或行业公会应确立保险公估人员的准入方式,主要是实施等级资格考试和核准登记制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各级资格考试制,根据通过考试的类型,发放不同级别的资格证书,满足公估从业人员职业化、层次化的要求,从而使公估机构的职业水平得以维持和提高。对于违背诚信原则,有意损害各户利益,品行不端,违背公估从业人员行为规则和职业道德者,应吊销公估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将其列入“黑名单”,永久不得从事保险公估业务。

 (五)确定保险公估人行为规则
  这里所指“行为规则”,主要是保险公估人的作为和不作为的具体事项。保险公估人的作为事项主要有:获得合法的保险公估人资格;公平、公正地对待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缴纳营业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为客户保密;进行业务培训;接受保监会的监督和检查。保险公估人的不作为事项主要有:作出不公正的保险公估报告;收受贿赂,向客户索要额外利益;伪造、散布虚假信息,或损害同业信誉;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不法事宜。


  (六)制定保险公估人的度量衡规则和惩罚规则
  度量衡规则和惩罚规则是保险公估制度激励约束功能的直观反映。好的制度安排应该最大限度地促使人们的努力与收益具有正相关性,有足够的压力约束自己的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度量衡规则是指保险公估人付出劳动的货币衡量——公估费的给付规则。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由行业公会按照公估资格等级、公估业务种类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及具体标准,并给予各公估公司适当的浮动权限,充分体现公估费的调节作用。惩罚规则是指违反行为规则后的惩罚规则,制定保险公估人的惩罚规则,应遵循违规(法)成本大于违规(法)收益的原则,加大违规(法)的惩罚力度,提高其因违规(法)而承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惩罚的方式包括罚款、停业、永久取消保险公估人资格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保险监督体系
  中国保监会是代表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的机关,其监督管理职权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的,是监管的最高层次,主要是通过法律、行政手段来实施的。一般而言,国家只是依据本国保险公估人的发展状况,保险市场的发达程度以及保险消费者的成熟程度等标准来确定监管的方针政策。保险业越发达的国家,保险监管就越宽松。在我国,保险公估人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对其缺少应有的认识,为保证保险公估人的健康成长,应对保险公估人实行适度监管的原则,要求监管既不过分严格,又不过分放松。“入世”后,我国内、外资保险公估公司应在一个规则、一个政府部门的监管下竞争,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对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而地下从事公估业务活动的内外资公估机构应予以坚决取缔,净化保险公估市场;尽快成立“保险公估人协会”,强化协会的监督、协调和行业代表的职能,通过协会订立保险公估人自律守则、定级考试制度;收集国内外市场信息,研究保险公估业的发展趋势和动向;深入市场调研,分析每年的市场情况,如各公司的市场份额、各险种的公估费收入和盈亏水平等,及时发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开展合法守规经营的宣传活动,使公众认识到违规经营的危害性;处罚违纪违规经营的公司,以行业代表的身份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有利于中国公估业发展的科学合理的政策等,为保险公估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环境。企业内控制度是企业为防范风险和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建立和完善企业内控制度是外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关键。公估机构的内控制度应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控制流程、授权审批制度、公估报告复核制度、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同时内控制度还应满足保监会和行业协会规定所需要考核的有关监控指标的种类和方法,建立良好的内部制度的运作环境。社会监管主要通过建立保险公估机构资信评级制度和社会舆论监督来实现。资信评级机构要选取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能充分反映我国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这些指标主要包括:资本金、资产规模、业务收入、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人才结构、客户投诉率、客户资源的稳定性以及受国家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情况等。通过资信评级逐步建立保险公估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帮助保险公估有效经营,健全领导机制,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醒和处理不合格、不科学的经营行为,促进保险公估业的健康发展。


  三、发展保险公估公司的策略
  我国保险公估公司要想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就必须找准市场切入点,遵循市场运行的规律,在逆境中求生存,在夹缝中辟空间。
  (一)对保险公估公司在产业政策上给予支持
  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需要宽松的政策扶持,具体可包括:第一,中国保监会议加紧批准成立一小批高起点、规范化、专业化的保险公估机构,以适应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第二,中国保监会应加大扶持力度,给保险公估公司良好的生存空间,尽早培育出实力雄厚、经营技术先进和具有国际声誉的民族保险公估公司,满足开放保险市场、保护民族保险公估业的需要。第三,逐步对外国保险公估公司开放,借助其先进的保险公估技术、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国际惯例,带动民族保险公估业快速进入科学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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