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理赔 > 保险理赔 >
秋蒲河大水“淹”出巨额索赔案
www.110.com 2010-07-15 10:56

   在著名景点秋蒲河上建设大桥,不料一场洪水将建设单位的设备和材料全部淹没,从而引发了建设单位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之间的一场巨额赔偿诉讼。昨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民二庭在安徽省警官职业学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原告诉称,他们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于2004年4月份签定了一份沿江高速公路毛竹园至大渡口段保险协议书,该协议对投保的险种、保险期限、交费方式及办理索赔等事项均作了相应的约定。2005年2月4日施工时,遇上连续阴雨的天气,2月7日凌晨,建设工地所在的秋蒲河河水突然暴涨,使大量的施工设备、机器、材料被水冲淹,损失严重。于是向投了保险的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案,并于18日向保险公司提供了出险资料,要求索赔。保险公司在报案后6个多月回函,以财产损失是由于河床水位正常变化所导致,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为由拒绝赔偿。对此,中国冶金建设集团认为,根据安徽省水文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5年2月的水位是10年以来首次出现的最高水位,因此这次财产损失是因为自然灾害造成,应该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而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却认为,河床上涨属于正常运动,不属于保险范围。同时,根据监理日志显示,在遭遇连日降雨后,该建设单位依然没有采取措施,而是继续开工,从而造成了设备和材料被淹,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这笔保险金。双方经过激烈的辩论终未有结果,法庭将择期宣判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