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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国际税收竞争理论评述(3)
www.110.com 2010-07-31 10:44

  以上是对一些重要的国际税收竞争模型的介绍和评述。总体而言,虽然这些模型的假设前提有较大的差别,其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但它们基本上都是建立在产出市场完全竞争的基础之上的。同时,这些模型假定政府作为博奔的参与者,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来实现国家福利最大化。虽然政府拥有市场力量,但这些模型将政府利用税制操纵贸易条件的可能性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

  五、战略性国际税收竞争模型

  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国家间贸易利益的冲突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政府作为经济的管理者,总是试图通过政策工具来操纵贸易条件,进而对产出市场产生影响。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的新国际贸易理论——战略性贸易理论(Eaton and Grossman,1986;Helpman and Krugman,1989)正好为政府这种干预经济贸易的行为提供了理论支持。标准的战略性贸易模型是建立在以下基本假定基础之上的:一是产出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二是存在规模收益递增的效应。不难理解,一且这两个理论假设前提成立,就为政府介入厂商贸易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战略性贸易理论一个很重要的结论是,政府应该对国内企业进行税收补贴,以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获取最大的福利效果。同时,两国的战略性贸易模型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假定前提是,厂商通常是不可移动的,它们只能在国内生产,产品在第三国消费。那么,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就被提出来了:当转移成本为零,厂商可以自由跨国移动到国外进行生产时,对厂商的税收补贴是否会加剧税收竞争,或者这种补贴最终是否有效率?

  贾尼巴(Janeba,1998)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税收竞争模型。他通过给国际税收竞争模型增加不完全竞争的假定,并将厂商流动性假设赋予战略性贸易模型,从而将这两种模型结合在自己的分析之中。其结论是:不完全竞争和厂商流动性并不会产生相互增强效应以至加剧税收补贴竞争。相反,当政府无法或不可能对外国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时,会使政府放弃补贴采取不干预的态度。在这个模型中,厂商可自由选择在两国进行生产,但消费在第三国进行,同时假定政府对所得从源征税并使净剩余最大化。这一模型得出的结论是一个多阶段博弈均衡的结果:由于对国内生产进行补贴时无法排除外国企业,那么过度补贴将是一种浪费。在税收竞争博弈的最后阶段,每个国家都希望自己的厂商在对方国家生产,以享用对方给予的过度补贴的好处,其结果是大家都放弃补贴而不去干预贸易。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贾尼巴的结论是建立在一系列假定基础之上的,其结论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争议,但他创见性地将国际经济学和国际税收学的研究成果和分析思路交叉结合在一起来研究国际税收竞争,无疑是具有相当重大的理论意义的。

  六、国际税收竞争的政治经济学

  现行对国际税收竞争的研究方法基本上是一般均衡分析和博弈均衡分析的结合,这种分析方法也代表了这一研究领域的主流分析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经济学者开始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研究国际税收竞争。虽然这些对国际税收竞争的研究方法并不是主流研究方法,但从这样一个新的角度探讨国际税收竞争,不仅对主流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经济全球化下的主权国家税收制度设计有一定的理论启发性。

  第一种观点是从“管理竞争”(regulatory competition)的角度研究税收竞争(Vogel,1995;Sun and Pelkmens,1995),认为税收竞争规则取决于社会、政治和利益集团相互斗争的结果,并因此在每个国家有不同的政策倾向,其结果也是不确定的。第二种观点是从税收竞争产生的财政负外部性入手,研究其对不同类型国家带来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并寻求将财政负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解决方案(Kanbur and Keen,1993)。还有一种观点则应用寻租理论,假定政府决策者本身是有集权倾向的寻租者,他们有强烈的扩大国家财政的动机。这种分析的一个典型结论是:一定程度的国际税收竞争是必须的,它可以遏制财政权力寻租者不断扩大财政的内在冲动(Mclure,1986;Siebert and Koop,1993)。

  如果从更广义的角度,将国际税收竞争视作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国际税收竞争所引发的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实际上反映了经济全球化中政府所面临的困境。这一困境就是所谓的“经济一体化三难”(Economic integration trilemma),这个命题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默斯(Summers,1999)提出的。他认为,相比封闭经济,经济全球化无疑削弱了一国自主运用经济政策的能力,进一步而言,一国的主权(包括税收主权)正日益面临着挑战。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政府无疑比以往承担了更多的责任。这些责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如何寻求在经济全球化中获得最大的利益和将损失减到最小,而这是政府在过去很少考虑的。因此,经济全球化、政府对经济的管理以及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就构成了三难困境。在这三者之间寻求其中两者的协调和平衡是相对容易的,但一国试图单方面同时达到三者的协调和平衡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只能是顾此失彼。如果要寻求某种程度的调和,最可行的办法只能是进行国际间的协作,乃至寻求更深层次的一体化。具体到国际税收竞争问题,国家间进行税收合作以及在某些经济区域实现税收一体化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OECD的税收合作以及EU的税收一体化实践的发展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七、总结评价

  当前,国际税收竞争理论仍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还有相当的争论。但这些理论探讨以一种全球化的视角来审视传统经济分析的局限性,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综观当今西方国际税收竞争理论模型,我们不难发现,这一领域研究所始终关注或力图在未来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我国财税理论界应该深入加以研究的。其一,国际税收竞争将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经济全球化进程,尤其是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将对成员国的福利产生怎样的影响。其二,国际税收竞争的有效性和有害性将如何进行判别,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国家将如何对其利用和限制,发展中国家在将国际税收竞争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手段时,将面临怎样的约束条件。其三,在“经济一体化三难”的前提下,进行国际税收协调、减少有害税收竞争是现实的选择,而当前国际税收协调和合作将采取何种手段,国家间利益和损失将如何分配。其四,未来区域范围乃至世界范围的税收协调将呈现怎样的态势,是一种自发性的协同,还是需要建立某种共同的税收主权让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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