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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稽查对象(4)
www.110.com 2010-07-30 15:42

  在划分层次或类型之后,一般是用分层定比方法来抽取稽查对象。作法是按各层次或类型在总体中所占的比例,在各层内随机抽取稽查对象。例如,在整个纳税人中,大中型工业企业占10%,大中型商业企业占10%,小型工商企业占30%,个体工商户占40%,其他类型占10%,分层抽样所用的被查对象比例应与上述比例相符,这样才符合随机的原则。有时当某个层次或类型所含的纳税人在总体中所占的比例太小,为了使该层次或类型也能抽到稽查对象,需要适当加大该层次所占的比例,这种作法叫做分层异比。分层异比必须慎用,因为它是违反随机原则的。

  分层抽样实质是分类与随机原则的结合。它适用于对基层单位所管辖纳税人数目较多,经济类型复杂,纳税数额差异大的情况下使用,是随机抽样常用的方法。

  (三)举报、转办、交办、情报交换

  1.举报,指人民群众或有关单位通过口头(含电话)、书面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偷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及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的一种方式。

  举报是发动全社会力量进行协税的有效形式,也是税务机关发现案源最多的一种途径。各级税务机关都已在稽查局设立了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专门受理公民举报,对举报案件进行及时处理。

  2.转办,指同级政府的各个部门接到的反映税务违法行为的人民来信来访,或其他部门发现税务违法行为以信函、电话、口头等形式反映给税务机关的各种案源。

  3.交办,指上级党政机关或上一级税务机关交办查处的各种税务违法案件。

  4.情报交换,是通过国际间的情报交换得到的偷、逃、骗、避税的信息。

  稽查对象的确定应由专门人员负责,一般在稽查局中设立选案科(股),专门负责选案工作。接到案件信息后,应据《项目分析表》或举报材料等有关资料《选案呈报》批准后列之人《待查纳税人清册》,及时确定稽查对象,下达《稽查任务通知书》交稽查科(股),并建立《实施台账》以便跟踪考核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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