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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
www.110.com 2010-07-30 15:42

  出口退(免)税是指国家对准予报关出口的货物,向其所有人退还已纳的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免)税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其目的是为了增强本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中国对出口货物坚持宏观调控,公平税负的原则,根据本国的实际,采取出口退税与免税相结合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对外贸易经济的发展。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实行出口货物税率为零的优惠政策。 对货物出口的不同情况,国家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的基本原则。

  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出口免税并退税;(2)出口免税不退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视同为一个征税环节。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对某些出口额小于总销售额50%的企业则采取按进项税额抵扣)。

  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出口时该货物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1995年7月1日以后有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在退(免)税上应执行的有关规定综述如下:

  1.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1.)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条件

  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3.)对保税区、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的特殊处理

  4.)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2.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一般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额的计算

  4.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计算

  5.出口退(免)税的管理

  1.)出口退(免)税的申报

  2.)出口退税的审批(核)

  3.)违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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