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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及改进的法律思考
www.110.com 2010-07-31 11:24

  论文摘要: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因个人所得税的主体税种地位及其与人民利益直接相关,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与否已被视为一国税制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尺之一。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与深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亦随我国经济运行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全国相当多的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地方税种,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现象相当普遍、严重,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等弊端客观存在。究其原因,其一、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其二、税率结构不合理,费用扣除方式不科学;其三、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社会评价体系偏差;其四、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不足;其五、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为此,解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提出几点对策: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加大对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税制模式 税收征管 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1799年首创于英国,是指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税种所占地位越来越显著。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并不理想。对工资薪金外个人收入难以监控,对偷税处罚不力、部门协调工作不够等等,促成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力的现状。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公的现象客观存在,若此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减少财税收入,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安定,阻碍经济发展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因此,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过去的20年是我国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增长最快的时期,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均走在世界前列,但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却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为3.4%,2001年这一比重提高为6.6%,①而美国这一比重超过40%.我国周边的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一般在10—20%之间)均超过我国水平。据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测算的一项数据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每年的税金流失至少在一千亿元以上。其理由是: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总收入水平的30%,发展中国家是15%.我国去年税收总收入一万七千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一千二百亿元②。如果按照发展中国家15%的比例计算,我国去年应该入库个人所得税2250亿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要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但是,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实在是太低,如此过低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世界上实在并不多见。可见,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令人堪忧。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平。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量最多的一个税种,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来保证。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又难以落到实处。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也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税款的征收。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由于受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而且时效性很差。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了大量的漏洞。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让其纳税,在征管手段比较落后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失控的状态。

  (三)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按理说,掌握社会较多财富的人,应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纳税人。而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③;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④。个人所得税征管首要问题是明确纳税人的收入。当前什么是一个纳税人的真正全部收入是一件难事,至少有下列行为税务机关很难控制。一是收入渠道多元化。一个纳税人同一纳税期内取得哪些应税收入,在银行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账号,银行方面不清楚,税务方面更不清楚。二是公民收入以现金取得较多(劳动法规定工资薪金按月以现金支付),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收入难于控制。三是不合法收入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正因为有上述情况,工薪收入者就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支撑。

  (四)偷税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收入水平逐渐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个人收入的多元化、隐蔽化,税务机关难以监控。公民纳税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富人逃税、明星偷税好像是习以为常、无所谓的事情。 在报纸上新闻报道上经常会看见、听见一些明星有钱人偷逃税款的事情。比如说毛阿敏偷税事件和刘晓庆偷税漏税案件等等。据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七百余位居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2%的受访居民宣称自己完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有将近24%的受访居民承认只缴纳了部分或完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完全缴纳者的两倍。⑤个人所得税可以说在我国是征收管理难度最大,偷逃税面最宽的税种。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

  法制的公平合理能激发人们对法的尊崇,提高公民依法纳税的积极性。而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税制设置上的某些方面缺乏科学性、严肃性和合理性,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要求。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一般可分为三类: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现阶段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相对来讲还比较低,税收征管手段较落后,所以,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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