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列举货物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中国对物征税的历史悠久。早在西周时期,齐、晋、宋等诸侯国就选定某些山林、园池、水泽出产品征收山泽税,可以说是对物征税的开端。到西汉时期,对物征税已形成制度。以后各代对物征税的制度不仅相沿下来,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征税范围还有所扩大,征税办法也渐趋规范。195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货物税暂行条例》并在全国统一实施。当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征税范围,统一了各项应税货物适用的税率,也统一了计税方法和征收管理办法。当时的货物税分10类51个项目,1136个细目。税率采取差别比例税率。奢侈品、高档消费品的税率最高,为80%~120%;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税率最低,为3%~5%。后来,为了协调公私关系,促进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家对税收及时进行了调整。这个期间的货物税主要是调减税目,降低税率。税目由原来的1136个品目减并为358个,税率减少为13种。这次调整,在巩固财政收入和生产恢复与发展两个方面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对《货物税暂行条例》作了相应的修正。财政部于1950年12月21日公布了《货物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从此,货物税征收制度步入了规范。经过3年的国民经济恢复,经济日见繁荣,税收却相对下降。为此,国家提出在保证税收、简化手续的原则下,修正税制。
经财政经济委员会报请政务院第164次政务会议核准,于1952年12月31日发出了《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自1953年1月1日起实行。
这次税制修正,关于货物税的主要变化是:(1)产制应税货物的厂商,原来应纳的营业税及营业税附加,以及发货票应纳的印花税均并入货物税内缴纳。(2)调整税目、税率。(3)应税货物一律按国营公司批发牌价核税。(4)修订货物完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改价外税为价内税,并相应调整了税率。(5)将货物税一部分重点品目改征商品流通税。货物税的修正在总体上增加了税负,约为15.88% ,引起了物价波动。1958年9月税制改革,货物税与营业税、商品流通税、印花税简化合并为《工商统一税》。
- 上一篇:工商业营业税
- 下一篇:车船使用税可异地缴纳
相关文章
- ·海关扣留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83000多批
- ·义务帮工代运货物途中遇车祸 受益人被判适当补
- ·交通事故后车辆货物无理被扣押
-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传统险)
- ·什么是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 ·附加险种: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 ·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 ·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
- ·第三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伤人保险为啥不能赔
-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深圳
- ·销售货物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特征
- ·特殊形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
- ·货物流动国际避税方法
- ·台湾货物税
- · 车船使用税可异地缴纳
- · 白酒消费税8月1日起“从严”征收
- · 商品房销售合同印花税征收
- · 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
- · 开征物业税最大挑战在于征管机制
- · 各国物业税
- · 物业税知识
- · 商业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
- · 世界各地物业税简介
- · 减征1.6升及以下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