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子商务法 > 电子商务动态 >
李伟克:电子商务理念服务农产品市场
www.110.com 2010-07-19 16:13

  总结农业部已经开展的网络营销促销信息服务各项工作经验,李伟克认为,初步借鉴电子商务技术与服务的部分理念,在农产品市场流通中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

  一是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通过网络营销促销信息服务,生产者能提前发布不同季节、不同地区的农产品种类、价格、生产等方面的信息,打破产品销售地域和季节性局限,把市场范围拓展到全国乃至全世界。全年365天不间断发布的供求信息,弥补了农产品供求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最终为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实现有效对接并引导农产品市场供求平衡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是减少流通中间环节。网络营销平台取代了传统中介组织,成为不受买卖双方任一方操纵或控制的公平中介。网络营销使农产品买卖双方越过层层中间环节(包括批发商、零售商)而直接接触,交换信息。

  三是提高市场透明度。在网络营销服务过程中,政府及时获得农产品的生产、价格和销售等信息,对宏观决策者、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权威、公开、透明的信息,使买卖双方均可得到对称的市场信息,避免了传统购销过程中,中间环节繁多,价格形成复杂的弊端,尽可能让利于生产者和消费者。

  李伟克说,“中国农产品促销平台”将在下一步金农工程建设中继续拓展和充实管理与服务功能,强化应急促销信息服务工作。力争通过电子商务服务等方式,达到优化网络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效果的作用。为实现我国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做出贡献。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