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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是不是遗产(2)
www.110.com 2010-07-23 14:56

  第二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应作为遗产处分。它是对死者未来余命年龄可得利益的减少而给与的补偿,其性质是对死者可预期财产损失的赔偿,故应属于遗产。本案三被告应该从继承的遗产份额内偿还王丙所欠原告崔某的款项。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死亡赔偿金应作为遗产处分,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份额内偿还死者生前所欠债务。

  一、从死亡赔偿金的产生原因来看。死亡赔偿金是死因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因不法侵害他人生命依法应支付的一定的赔偿,此种赔偿是以侵害生命权为原因的赔偿,发生在死者死亡后,用以填补死亡事故造成的死者在未来的一定时间的可预期收入。遗产,实质上讲也是由死者死亡引起的,在死亡之前,属于私人所有权,只有在死亡之后,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的产生原因相同。

  二、从死亡赔偿金的范围来看。《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该赔偿是对死者可预期工资的赔偿。而死者生前的工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可预期的工资收入,也属于其合法财产,应当属于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包括有价证卷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以及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的收益。据此,可预期取得但死亡时尚未取得的债权及收益均属于遗产范围,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的近亲属可预期的来源于死者的所得,其出处及范围均根据死者而来,与《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债权及尚未取得的收益的范围和性质均相似,故也应属于遗产。

  三、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是按死者余命年龄和所在地区计算得出,而不是按继承人或近亲属多少得出。一个自然人死亡,就只能依据他的年龄、所在地区的人均收入来计算死亡赔偿金,不能因为他有20个继承人就按20个人来计算赔偿金。例如,某人死亡时60岁,能够得到的赔偿金是10万元,假设他有20个继承人,每人能够得到的赔偿金是5000元,如果他只有一人,则这个人得到的赔偿金是10万元。同样是继承人,为什么得到的赔偿金不一样呢?答案只能推论出,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死者的,应属于死者的遗产。

  四、从立法先例来看。在立法上,我国《保险法》第64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保险赔偿金中的一部分就是死亡赔偿金,所以这时,死亡赔偿金就属于遗产。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的保险金中的死亡赔偿金和一般情况下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相同的,故死亡赔偿金也可以认定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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