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刑法案例 >
此案是否应按“入户抢劫”处理(4)
www.110.com 2010-07-24 15:54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按入户抢劫论处,是符合立法本意和法律规定的。

    此外,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入户抢劫的认定,也就是本案争论的焦点,是新刑法实施以来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它涉及到如何正确适用法律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有必要进行认真的探讨。在司法实践中所出现的入户抢劫类型较多,情况较为复杂。就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而言,有的是有明确的抢劫意图,有的是单纯地秘密入户行窃,毫无抢劫的思想准备;有的则是抱着入户后能偷就偷、不能偷就抢的心理态度。就行为人的客观表现而言,有的是入户后尚未着手行窃即被发觉,有的则是窃取财物到手后才被发觉,有的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有的盗窃数额尚未达到较大的标准。就行为人实施暴力的程度而言,有的情节严重,有的情节轻微。根据这些错综复杂的情况,不能一概以“入户抢劫”论处,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不考虑具体情节,一律视为“入户抢劫”,既不符合立法原意,也有悖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有鉴于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入户抢劫问题作出更加具体的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明确、统一的标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