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英国珀金斯集团有限公司与被错误批准并登记为合资公司股东的珀金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是分别在英国注册的两个独立法人。由此可见,天津市政府行政机关的错误批准及登记行为直接导致英国珀金斯集团有限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丧失了合资公司股东身份及地位,从根本上被剥夺了作为合资公司外方股东的全部股东权益。
2、中方股东连续两次以伪造英国珀金斯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合资公司董事Bernard Graney先生签名方式制作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天津市政府行政机关违反审慎审查的原则及标准,对该等伪造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予以批准及登记,致使英国珀金斯集团有限公司被强迫接受第三方非法成为合资公司股东的事实
2001年12月5日,在未通知英国珀金斯集团有限公司并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天津动力机厂与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称“机电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天津动力机厂持有的合资公司70%的股份转让与机电集团。在该次所谓股权转让中,天津动力机厂与机电集团通过伪造英国珀金斯集团有限公司在合资公司的董事Bernard Graney先生签名的方式,伪造了应由作为合资公司外方股东的英国珀金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出具的全部申请文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及市工商局均未对申请文件上所载外方董事签字与第一次股权转让时预留的外方董事签字予以核对,即根据该等伪造的文件批准了该次“股权转让”、签发了记载该次“股权转让”之后的股东及投资比例的《批准证书》(2002年6月6日),并完成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2002年11月29日,在未通知英国珀金斯集团有限公司并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天津动力机厂及机电集团与北京福田环保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称 “福田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合资公司总共60%的股权转让与福田公司。在该次所谓股权转让中,天津动力机厂及机电集团采用相同方式伪造了应由作为合资公司外方股东的英国珀金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出具的全部申请文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及市工商局仍然未对申请文件上所载外方董事签字与第一次股权转让时预留的外方董事签字予以核对,即根据该等伪造的文件再次批准了该次“股权转让”、签发了记载该次“股权转让”之后的股东及投资比例的《批准证书》(2002年12月19日),并完成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天津市政府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拒不履行纠错职责,放任违法行政行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