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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分层研究
www.110.com 2010-07-24 12:59

  「内容提要」社会分层是社会结构中最主要的现象,因而成为社会学理论的重要的传统领域之一。在社会分层理论中,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提供了不同的、但是最基本的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分别对社会分层的本质、决定要素、形式等做出了不同的理论解释,代表了两种在本质上不同的理论取向,今天的理论及相关研究基本上还是在这两个理论框架内发展。近年来,中国的社会分层研究,主题丰富,但深化、拓展不够。在理论层面上,缺乏“问题意识”,理论逻辑较混乱;尚待探索、构建独立的中国社会分层的理论模型。在研究和分析方法上,亟需改进、加强统计分析技术手段。

  在一般的意义上,社会分层是社会结构中最主要的现象,因而成为社会学研究中最重要的理论传统领域之一,同时也是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主要特征之一。本文将试图对社会分层理论的新发展和近年来我国的研究做一简要评述,以期引起更多的讨论和进一步的研究。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不是要对整个社会分层理论的发展和研究进行全面的回顾和评价,而是将实证性的社会分层研究中的不同观点展示出来。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分层研究和理论中,包含了通常所说的社会分层结构和社会流动两个基本部分。我们将以社会分层研究或理论统称这两个部分。

  一、两种基本理论模式

  在社会分层的理论中,一般认为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M.Weber)提供了不同的、但是最基本的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即人们所熟悉的阶级理论和多元社会分层理论。这两个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对社会分层的本质、决定要素、形式等分别做出了不同的理论解释,代表了两种在本质上不同的理论取向,不仅给后来的社会分层研究以极大影响,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今天的理论及相关研究基本上还是在这两个理论的框架内发展。关于马克思和韦伯的理论模式,在社会分层的研究中已成为经典,本无需赘述;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研究的进展,人们往往会重新审视这两个基本理论模式。

  社会分层的实质,是社会资源在社会中的不均等分配,即不同的社会群体或社会地位不平等的人占有那些在社会中有价值的事物,例如财富、收入、声望、教育机会等。因此,社会分层研究的问题取向在于:这种社会不平等对特定社会体系具有什么样的影响?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社会不平等会有什么样的变化?社会分层研究绝不仅仅是一套描述性的概念。

  阶级理论认为,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中,其实质是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不平等,即阶级地位——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阶级不平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自原始公社解体以来,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因此,阶级理论被认为是一种“关系”的理论(赖特,1979),关系在这里被定义为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即在生产过程中基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而形成的雇佣与被雇佣、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不平等关系。阶级理论主要是解释性和分析性的,它更多的是分析社会不平等产生的根本原因,其理论分析的基点在于社会成员与社会资源的关系性质,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不同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性质。

  一般认为,多元分层理论产生于韦伯。但这似乎是一个过于简单的判断。韦伯并非一般地讨论社会分层,而是在讨论“共同体内部的权力分配”时,区分了三种权力分配的形式,即阶级(经济)的、等级(身份)的和党派的。应该强调的是,韦伯所讲的权力分配也是一种关系,即统治关系。在韦伯的所谓阶级理论或经济权力分配中,财产占有和毫无财产仍然是一切阶级状况的基本范畴。但是,韦伯认为,纯粹的财产占有本身仅仅是真正“阶级”形成的初级阶段。真正导致共同行为和阶级利益的,归根结底是市场状况,人们对市场机会的占有是表现个人命运的共同条件的机制。因此,与市场机会结合并存的利益,才造就了“阶级”,阶级结构因而是多层次的,而不仅仅是一个两分的结构(韦伯,1997)。由此,经济权力的不平等表现为对市场机会的不同占有,用今天的概念来说,即是经济资源在不同人们之中的不平等分布。这已经明显不同于马克思的阶级关系理论了。在韦伯看来,权力分配还取决于所谓“等级”。等级不必然与某一种“阶级状况”相联系,而受到某种特定“荣誉”的制约。这种荣誉的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生活方式,表现在把“社会的”交往限制在排他性的“圈子”内,甚至内部完全封闭。等级作为一种垂直的社会序列,它带来一种被承认的更多的荣誉,以利于享有特权的等级。如果说“阶级”植根于经济制度中,等级就植根于社会的制度中。韦伯所描述的这种“等级”如同于我们所熟悉的传统社会中的“身份”。政党的故土,原则上在“权力”的领域中,党派的行为旨在获得社会的“权力”,共同体内部的“统治”权力。这种权力更多的是一种政治统治的权力(韦伯,1997)。这三种权力分配的形式虽然彼此相连,但各自有其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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