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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型
www.110.com 2010-07-24 12:59

  本文主要从宏观结构和微观自治两个维度考察了中国20年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型,以及这一视角下的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这里的“国家与社会”,既非具有特定内涵的理论框架,也非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加以建构的实体,而是一种对中国社会结构和政治格局的常识性理解。之所以采取这种界定,是因为它更符合中国研究者所处的现实情境。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转型;宏观结构;微观自治;常识性理解

  作为西方政治社会学核心内容之一的“国家与社会”,在中国的引入和传播并最终成为一种重要的理论资源,主要得益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一批学者的努力。他们办刊立说,组织学术讨论,进行翻译和引介,甚至毫不隐讳地倡导“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1],从而在中国大陆的知识界掀起了一股声势浩大的学术运动。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反思的跟进,这股学术热潮也渐渐地冷却下来。然而,由此造成的学术影响却延至今日,并且“国家与社会”亦逐渐成为中国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历史学的主流分析范式(paradigm)之一。笔者在下文所考察的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就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这一视角切入的。然而,在进入详细的主题讨论之前,简要梳理相关的文献是十分必要的。

  一、文献回顾和分析框架

  如前所述,自从中国的市民社会论者提出“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之后,学术界给予了强烈回应。随后,各种相关著述不断涌现,并形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学术运动。然而,由此所造成的结果是,“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框架自流入中国起,就与具有西方经验特征的“市民社会”粘连在一起,以致于导致许多不必要的误解和歧见。这一阶段,国内学术界的主要关注点还是停留在“市民社会”上,“国家与社会”关系也化约为“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论者们探讨较多的是论题是:(1)“市民社会”概念的界定和嬗变[2];(2)在中国建构市民社会的可能性和路径[3];(3)中国近代史上是否存在市民社会[4].同时,一些市民社会论者在90年代中期开始检视中国的市民社会研究,并认为“市民社会”这一话语包含社会实体和思维模式两重含义,任何只强调其中一面的做法都不足取。[5]

  随着时间和推移,伴随“市民社会”讨论而流入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理论模式开始显现出压倒前者的优势,并逐渐成为学者们分析问题所借用的重要理论资源。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既是因为“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具有浓厚的西方经验特征,也因为“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模式比“市民社会”或“国家与市民社会”更具包容性和解释力。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和人类学等诸多学者运用“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分析所在学科领域内的不同问题(如乡村政治、宗族问题、单位现象和基层社会的法律实践等),并产生了许多研究成果。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随着国家管制的放松以及由此导致的非政府组织(NGO)在中国的兴起, 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研究开始成为新的研究热点。[6]需要指出的是,在研究者大量借用“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资源分析中国问题时,少数研究者开始对它的适用性问题进行反思,并主张通过中国的经验而对这一理论模式进行修正和完善。[7]

  世纪之交,中国共产党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方略。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问题重新成为理论界所讨论的热点。如何认识中共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地位?在党政不分的体制中,讨论国家与社会关系能否忽视政党的角色与作用?一些研究者认为,在中国把党这样一个特殊的力量纳入到国家这个范畴是不合适的,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虽有部分重叠,但两者之间还是相对独立的。因此,不能孤立地运用“国家与社会”关系分析当下的中国政治现实,而必需考虑党、国家和社会三者的维度。[8]当然,这一呼吁在学术界目前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由此可见,“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模式在中国经历了一个内在的演变过程:由最初的“市民社会”讨论,到后来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再到如今的“党、国家与社会”三维关系。这一转变历程折射出知识界对“国家与社会”范式认识的成熟。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一主流分析范式并没有因为“党、国家与社会”三维关系的出现而被替代。毋宁说,后者是对前者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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