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5]邓正来、J.C.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
[6]董雪兵:《二十年来村民自治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行动》,《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7]顾昕:《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
[8]林尚立:《领导与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的政治学分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1年第6期。
[9]景跃进:《党、国家与社会三者维度的关系——从基层实践看中国政治的特点》,《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10]唐士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1]张静主编:《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2]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注释:
* 本文的写作,完全是“政治社会学”课堂讨论的产物。笔者根据自己的主题发言提纲,结合诸位同学的评论性意见,再经由文字的加工,最终形成本文。特别地,感谢景跃进教授提供的参考书目和思考建议。此外,本文曾作为“第五届全国政治科学类研究生论坛”参会论文而在大会上宣读过,感谢复旦大学郑长忠博士和熊易寒博士的精彩点评。
[1] 邓正来、景跃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2年11月创刊号。
[2] 王绍光:《关于“市民社会”的几点思考》,《二十一世纪》1991年第8期;何增科:《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
[3] 这方面代表性论文有:邓正来、景跃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2年11月创刊号;施雪华:《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的三重障碍》;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总第5期。
[4] 关于中国近代史上是否存在市民社会问题,海外汉学界一直充满争议,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意见:(1)罗威廉(William T. Rowe )、斯特朗等人持肯定论;(2)魏斐德等学者认为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出现独立于国家的市民社会;(3)黄宗智则认为无论是从国家还是从社会角度来解释清末民初的历史都会遇到困难,他主张从“第三领域”来认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中国的历史学者朱英和马敏在研究近代的商会后认为,当时的结社程度足以表明“市民社会”雏形的存在。参见朱英:《关于中国市民社会的几点商榷意见》;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巨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 邓正来:《国家与社会——回顾中国市民社会研究》,载张静主编:《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61-302页。
[6] 这方面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王名等著:《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顾昕:《公民社会发展的法团主义之道》,《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王韶光、何建宇:《中国的社团革命》,《浙江学刊》2004年第6期;等等。
[7] 熊万胜:《“国家与社会”框架在乡村政治研究中的适用性》,《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王建平:《从当代中国研究反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学术交流》2003年第5期。
[8] 参阅林尚立:《集权与分权:党、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及其变化》,载陈明明主编:《革命后的政治与现代化》(复旦政治学评论第1辑),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景跃进:《党、国家与社会三者维度的关系——从基层实践看中国政治的特点》,《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 上一篇: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定位与运作
- 下一篇:法律对罢工权的确认及规范
- · 实体倾向合理性分析
- · 公权合法性的法律基础:法律主义
- · 论市场经济与立宪主义的实现
- · 法律经济学与社会关怀
- · 论法律行为概念的缘起与法学方法
- · 经验的研究司法
- · 论法律行为概念的缘起与法学方法
- · 中国法学的迷茫
- · 新 分 权(导言)
- · “澳大利亚的兔子”——法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