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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制度抑或精神?(2)
www.110.com 2010-07-24 13:00



  法治作为制度的存在,它显现的时辰,不可预知;这就如同我们谁也无力预知宏观历史的发展一样。平权法治总是与普遍的意志觉醒相伴而来,无常出现在历史的断裂带上,让历史断裂的修补匠人感到惊讶。它姗姗来迟或翩然而至,谁又知呢。

  所幸的是,在世界的东方,也在新生一个反思民族。一只巨狮,开始不停地张目,虽然它不时作茧自缚,显现历史性的困倦,但它已开始了觉醒之旅。作为同行者,我们怎能逍遥于这个反思民族的艰难苏醒过程,放弃法治引进的希望,不为民族和人类的善业震荡意志进而鼓歌呢。

  揣悟个体生存的意义,摆脱精神绳索,早已是贤人生存原则的一部分。对于已经开始求真旅程的人来说,即使生活在秦汉,寄身巴比伦,又有何妨。但这如何导致集体的解放?如何实现安全生存?

  法治解放普遍的个体,是制度创造和精神重建的并行过程。良制易构,良心难求。外化易成,内化不易。我们这样看待问题,将摆脱法治就是制定良法、构建良制的简单主义思维。我们必须找到精神浊流的本源,以及浊流的流布方式,合理增减精神结晶体的元素配置。

  心不古,焉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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