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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背景下的法学翻译(2)
www.110.com 2010-07-24 13:00



  还有一些,属于点缀自己文章的虚荣,用柏拉图、德沃金装饰一下自己的论著吧,还不知道原文所云;因噎废食吧,于心不忍,于是就凑合着从译文里断章取义,于是这些译文虽然拙劣,却受到很多的青睐。因为受到很多的青睐,译者以为译文水准很高,放弃了改进,实则以讹传讹。如果是很拙劣的译文,不断改进也是可以弥补的,但是我们的好多译本实际上都是“绝本”。译的时候本来怀有某种急功近利的目的,出版了以为荣耀。因为他们占了一个时间上的优先和空间上的优位,被人们所看重,结果急功近利变成了一劳永逸。

  为这弥补我们本来匮乏的学术资源,有时候拙劣的翻译是情有可原的。哪怕只有片言只语传达了一种思想的真谛,特别是理论性比较强的东西,也应当认为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而法条的翻译则应当慎之又慎。中国的法律体系正处于要完善而未实现的剧烈变动当中,翻译了发达法制国家的法条就是为了能借鉴。好不容易看到中文的译本,如果谬误百出,那岂不贻害无穷。

  一言以蔽之,翻译需要不断改进,而不是首先放在那里供奉起来,当作崇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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