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保险法论文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研究
www.110.com 2010-07-26 10:50

  一、董事责任保险概述

  概括地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为叙述方便,以下简略地统称“董事责任保险”),是以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或第三者(股东、债权人等)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近几年来,美国安然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网易公司及其包括丁磊在内的高管人员等,被美国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等一系列事件,使董事责任保险问题成为证券投资界、法律界、保险界等广泛议论的热门话题。在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国内几大财产保险公司——平安、美国美亚、中国人保、华泰财产保险公司等相继隆重推出了董事责任保险的险种。2002年1月24日,在平安保险公司的董事责任险险种发布会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首份保单,成为了“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第一买主。据了解,之后,北大高科、中国石化、中国移动、宝钢、康佳、云南铜业、南纸股份、云南白药集团等相继向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

  董事责任保险是一件泊来品,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60年代以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为自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D&O Insurance)。美国Tillinghast-Towers  Perrin公司2000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2059家美国和加拿大公司中,96%的美国公司和88%的加拿大公司都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其中的科技、生化科技类和银行类公司的D&O购买率更是高达100%。在我国香港地区,董事责任保险的购买率也达到了60%至70%.

  董事责任保险的产生,缘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规定。从西方国家看,董事责任保险之所以产生并发展,是因为健全的民事责任制度下,公司经营者承担的不确定性责任加大,其责任之大足以使市场出现分散这些责任风险的需求,其不确定性又使得市场上有人愿意通过集合与分散这些责任风险以获得利益。以美国为例,《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证券(包括美国存托凭证“ADR”)的登记、公开发行及证券市场进行了规定和管制。其中《1933年证券法》第11条要求公司无论是首次还是第二次公开发行证券时,必须在股票登记声明和招股说明书上正确披露有关信息。如果有关文件“含有对重要事项的不真实陈述或者对重要事项的漏报,而该漏报会产生误导”的话,任何持有该证券的人,都有权对任何签署了该文件的人和每一位公司董事及其它有关人员提起诉讼。在一些适用英美法系的地区和国家,有关法律(例如香港《公司条例》第165条,新加坡《公司法》第172条,英国《公司法》第310条,马来西亚《公司法》第140条及澳大利亚《公司法》第133条)通常都规定在许多情况下,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遭遇民事索偿时,应受制于当地的法令规定,无论其与公司是否另有约定或豁免协议,公司依法不得为其支付赔偿责任,即有关董事或高管人员须自负赔偿之责。由于上述法律规定,加上各国政府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力度的增大,中小股东维权兴趣和行动的增多,以及巨额董事责任诉讼案件的不断发生,使得越来越多的董事意识到当董事的风险太大,不得不寻求规避方式。引用美国国际集团(AIG)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彭德智博士的言论,公司企业上市融资,在获得种种好处的同时,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在这些风险当中,董事及高管管理人员的责任风险是较为突出的一种。董事责任保险因此应运而生并成了董事的必需品。

  在我国,由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主要侧重于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能行使的职能和权利的规定,而对其所应承担的义务和因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并不清晰,更不象西方发达国家那样规定得十分详细,所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风险并不大,即使出现象郑百文、银广厦、大庆联谊等公司事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不一定都被课以民事赔偿责任(即使被诉,民事赔偿责任也不大),因此,董事责任保险的需求也不大。所以,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尚属原始的试水阶段,同时社会各界(包括保险界、法律界以及证券投资界)对董事责任保险的了解和研究也并不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