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建立国企并购中权责对等的民事赔偿责任体(8)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注释:
〈1〉参见《行政法》〔英〕威廉·韦德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P54
〈2〉参见《中国股票非公开发行研究》 焦津洪 娄家抗 《中外法学》 2002年第4期P497
〈3〉参见《国资委与国资运营主体法律关系的定性探讨》 王全兴 傅蕾 徐承之 《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4年第1期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 P51-53
〈4〉参见《论证券市场法律责任的立法和司法协调》 刘俊海 《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年第7期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 P10
〈5 〉参见《关于经济法中以“新型责任”弥补“行政责任”缺陷的思考》 韩志红 《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年第6期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 P27
〈6〉参见前注5 P23
〈7〉参见《法律的原则》 [美]迈克尔·D·贝勒斯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年版P97
〈8〉参见《关于经济法中以“新型责任”弥补“行政责任”缺陷的思考》 韩志红 《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年第6期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 P24
〈9〉参见《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奥]凯尔森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年版P228-229
〈10〉参见前注9 P227
〈11〉参见前注9 P230
范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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