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债权转让中的抗辩与反诉
www.110.com 2010-07-26 10:36
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否向受让人提起反诉?反诉是否属于抗辩范畴?因《合同法》未对抗辩作出明确的解释,仅规定了三大抗辩权,致使在司法实践中,认识不能统一,争议较大,最主要有以下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一、反诉不属抗辩范畴,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提起反诉
(一)反诉不属抗辩
其区别:反诉是指在已经发生的诉讼程序中,原诉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相反的独立诉讼请求。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担保法》第20条第2款)。很显然反诉不是抗辩。具体表现在:
1?倍?者目的不同。a?狈此呤且桓龆懒⒌男滤咚锨肭螅?目的是以达到与本诉债权抵销、并吞原告的权利,使原告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失控,甚至超出原告所主张的权利范围。b?笨贡缡钦?务人根据法定事由来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使自己可以少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等。但无论如何抗辩,其都不可能产生新的诉讼请求。
2?倍?者法律关系不同。a?狈此呤且桓龆懒⒌乃咚锨肭螅?本诉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起诉。b?笨贡缡钦?务人只能在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程序中进行,不能单独进行。
3?倍?者法律地位不同。a?北舅弑桓嬉蚍此呃碛沙闪⒍?与本诉原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成为反诉原告,即使本诉撤回也不能影响其反诉部分的审理,与本诉原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b?笨贡缭虿豢赡芨谋淦湓谒咚现械姆?律地位,无论如何抗辩,其始终是被告。
4?倍?者提起的时间不同。a?狈此咧荒茉谝簧蠓ㄔ翰门星疤岢觯?否则就达不到反诉的目的。b?笨贡缭虿蝗唬?只要本诉未最后审理终结,在一审、二审或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抗辩意见。
5?倍?者结果不同。a?狈此咛岢龊螅?法院必须从程序上或实体上依法作出明确的裁判。b?笨贡缫饧?,只能对抗原告行使请求权,法院在裁判时对原告的请求是否支持仅以其作参考,而不必对抗辩意见作出裁判。
(二)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
《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中也规定了抗辩时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但未规定可以反诉。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接受义务。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所以,不是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必须是权利与义务由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如发生质量等问题完全可以向债权人提起诉讼。否则会出现下述问题:
1?庇胝?权转让的初衷相悖。债务人如果反诉,受让人就要承担债权人的义务,但债权转让中,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并未接受义务。债权人一般是受让人的债务人,其把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以达到债务抵销的目的,如果债务人作为被告可以向受让人反诉,那么,这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违背。
2?庇胝?权人有权转让相悖。抗辩是关系到债权是否有权转让的问题,如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债务已履行完毕的抗辩等等。如果抗辩意见成立,则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影响或完全丧失,这涉及到债权人无权转让的问题(即有人称之为权利瑕疵)。而反诉是债权人在有权转让的前提下,债务人提起的另一诉讼请求,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债权人(出租人)把租金转让给了受让人,但债务人(承租人)以租金未付是事实,但债权人(出租人)未修理房屋为由提起反诉,这是债权人的义务,债务人完全可以直接起诉债权人,而不应反诉由受让人来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债权人与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混淆了债权人有权转让与债权人应承担的义务;混淆了债权转让前后已改变的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反诉不属抗辩范畴,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提起反诉
(一)反诉不属抗辩
其区别:反诉是指在已经发生的诉讼程序中,原诉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相反的独立诉讼请求。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担保法》第20条第2款)。很显然反诉不是抗辩。具体表现在:
1?倍?者目的不同。a?狈此呤且桓龆懒⒌男滤咚锨肭螅?目的是以达到与本诉债权抵销、并吞原告的权利,使原告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失控,甚至超出原告所主张的权利范围。b?笨贡缡钦?务人根据法定事由来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使自己可以少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等。但无论如何抗辩,其都不可能产生新的诉讼请求。
2?倍?者法律关系不同。a?狈此呤且桓龆懒⒌乃咚锨肭螅?本诉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起诉。b?笨贡缡钦?务人只能在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程序中进行,不能单独进行。
3?倍?者法律地位不同。a?北舅弑桓嬉蚍此呃碛沙闪⒍?与本诉原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成为反诉原告,即使本诉撤回也不能影响其反诉部分的审理,与本诉原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b?笨贡缭虿豢赡芨谋淦湓谒咚现械姆?律地位,无论如何抗辩,其始终是被告。
4?倍?者提起的时间不同。a?狈此咧荒茉谝簧蠓ㄔ翰门星疤岢觯?否则就达不到反诉的目的。b?笨贡缭虿蝗唬?只要本诉未最后审理终结,在一审、二审或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抗辩意见。
5?倍?者结果不同。a?狈此咛岢龊螅?法院必须从程序上或实体上依法作出明确的裁判。b?笨贡缫饧?,只能对抗原告行使请求权,法院在裁判时对原告的请求是否支持仅以其作参考,而不必对抗辩意见作出裁判。
(二)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
《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中也规定了抗辩时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但未规定可以反诉。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接受义务。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所以,不是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必须是权利与义务由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如发生质量等问题完全可以向债权人提起诉讼。否则会出现下述问题:
1?庇胝?权转让的初衷相悖。债务人如果反诉,受让人就要承担债权人的义务,但债权转让中,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并未接受义务。债权人一般是受让人的债务人,其把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以达到债务抵销的目的,如果债务人作为被告可以向受让人反诉,那么,这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违背。
2?庇胝?权人有权转让相悖。抗辩是关系到债权是否有权转让的问题,如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债务已履行完毕的抗辩等等。如果抗辩意见成立,则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影响或完全丧失,这涉及到债权人无权转让的问题(即有人称之为权利瑕疵)。而反诉是债权人在有权转让的前提下,债务人提起的另一诉讼请求,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债权人(出租人)把租金转让给了受让人,但债务人(承租人)以租金未付是事实,但债权人(出租人)未修理房屋为由提起反诉,这是债权人的义务,债务人完全可以直接起诉债权人,而不应反诉由受让人来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债权人与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混淆了债权人有权转让与债权人应承担的义务;混淆了债权转让前后已改变的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上一篇:不是转让房屋,是转让合同权利
- 下一篇: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与选择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