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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咨询性文件银行内部合规(2)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8. 本文件首先开门见山地提出“合规部门”(compliance function)的定义,之后提出银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合规方面应履行的职责。接下来的章节标题为“合规部门的几项原则”(compliance function principles),该部分主要说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责及其他相关内容。

  9. 本文件所规定的原则适用于银行、银行集团以及子公司主要为银行的控股公司等。

  合规部门的定义

  10. 银行合规部门可作如下定义:

  “银行合规部门是识别、评估、通报、监控并报告银行合规风险的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银行合规风险(compliance risks)则是指因违反法律或监管要求而受到制裁的风险、遭受金融损失的风险以及因银行未能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行为准则以及相关惯例标准(统称为”法律“、”规则“和”标准“)而给银行信誉带来的损失等方面的风险。”

  11. 本文件所称之法律、规则及标准主要是指与银行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规则及标准,主要包括反洗钱、防止恐怖分子进行融资活动的相关规定,以及涉及银行经营的准则(conduct of business)(包括避免或减少利益冲突等问题),隐私及数据保护以及消费者信信贷(如果银行从事消费者信贷业务)等方面的规定;此外,依据监管部门或银行自身采取的不同监督管理模式,上述法律、规则及标准还可延伸至银行经营范围之外的法律、规则及标准,如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税法等。

  12. 本文件所称之法律、规则及标准可能有不同的渊源,包括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规则及标准,市场公约(market convention),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守则(codes of practice)以及适用于银行内部员工的内部行为守则(internal codes of conduct)。它们不仅包括那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还可能包括更广义上的诚实廉正和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norms of integrity and fair trading)。

  董事会在银行合规管理方面的职责

  原则1:银行董事会有责任指导(oversee)银行合规风险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应当审核银行有关合规方面的制度,如章程或者其他规定设立银行合规部门的正式文件。董事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对银行合规方面的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审核,从而对银行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程度进行评估。

  13. 银行的董事会只有确定目标,在银行组织中不断倡导并提升诚信与正直这种价值观念(values of honesty and integrity),银行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才有可能有效实施。遵守有关法律、规则及标准应是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董事会有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控制银行的合规风险。董事会还应监控有关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合规方面的问题是否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等。

  高级管理人员在银行合规管理方面的职责

  原则2: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建立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确保这些规章制度得以贯彻实施,并将有关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还应负责对有关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可行性评估。

  14. 银行应当制定有关合规风险管理的成文的规章制度,以便对银行面临的主要合规风险问题进行识别,并就银行如何控制这些风险进行说明。这些规章制度应当包括所有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都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情况需要,还应根据上述基本原则为员工制订更为详尽的实施细则。银行应当对适用所有员工的一般标准与只适用特定员工群体的规则进行区别,这样才有助于提高有关规则的明确度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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