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效率与西部大开发(3)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第三,对资金的立法。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国家、社会和企业必然会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要求建立有效的资金监控机制,保证国家资金在西部大开发中用到最有效益的项目中去,保证资金的正常运作,要改变过去受之于鱼救济式扶贫,而要开展受之于渔开发式扶贫!同时,加强反腐倡廉的力度,切实贯彻“三讲”“三个代表”的精神,遏止腐败滋生的温床,为西部大开发创造一片晴朗的天空!
综上所述,本文的基本结论是:在我国法制体系建设和实践中,正确处理效率在法律体系中的价值取向问题;切实注重“成本”这一经济术语在实体法和程序法建设中的合理调节作用。
正确运用经济学中“成本效益分析”“边际效用理论”“博弈论”等经济分析方法去观察和思考法制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效率问题。进而,在法律实践中自觉遵守经济规律和要求,更好的制定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律体系,更好的适应于我国现阶段西部大开发的需要,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参考书目:
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4页
②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3页
③[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71页
④R.H.Coase: The Firm, The Market And The Law第14——15页
⑤⑧[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中译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391页
⑥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8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38——5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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